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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制度的建构问题已为当下学界广泛关注。作为社会化的一种精神生产活动,文学艺术与生俱来地与相应的制度体系相伴而生。文学制度是一个客观存在物,是规约文学生产的规范体系,体现出社会意识形态对文学艺术的某种规范。日新月异的网络文学以其自由性对文学制度规范发起了冲击,不仅从业者、创作者与文本创作量都已蔚为壮观,其“狂欢化”的书写被看作是对文学惯例的极大消解。网络文学的商业化与产业化极具成熟,影响着文学活动的各个方面。但目前国家机构对网络文化管理较为滞后,民间网络文学组织存在缺陷,网络文学市场运营机制有所失衡,如此等等。如何建构网络文学制度,以制度规范和促进网络文学发展,已成为一个重要研究课题。网络文学生产的低门槛和草根化,网络文学话语空间的驳杂与多元,网络传播的自发与迅捷等,给网络文学制度的建构带来诸多挑战。本文以文学社会学为主要理论资源,对文学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的学理分析。“自由的网络文学”与“硬制度”存有与生俱来的悖论,但可以实现良性互动发展。在对审美自由与制度规范这一悖论问题进行重识后,本文阐述了网络文学制度存在的合理性及其积极功能。文学制度对网络文学活动不仅有规范作用,对文学活动的各个环节亦具有积极作用:如文学网站对网络作家提供相应的体制保障;文学评奖制度激励作家创作出兼具文学价值与网络文学特色的作品;文艺政策对文艺创作的引导等。建构网络文学制度首先要确立网络文学制度建构的原则与目的:在满足读者阅读需求的基础上,保障创作量与文学的深层价值,实现网络文学社会效益与经济价值的统一。法律、行政与经济为主要建构方式。在现实维度方面,法律上既要版权立法又要文艺立法;网络文学市场需要以人性化服务为旨归;文学网站要担负起责任监管的重任;要进一步优化网络文学从业者的社会保障制度。建构网络文学制度需要吸纳传统制度的精髓,紧密结合网络文学的发展实践。既不能故步自封,亦不能过于激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