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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义务教育改革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优质的教育。然而,在粤西地区的阳江市,我们通过专业实践调查,发现该地区的教育发展相对落后,义务教育优质不多、城乡教育不均衡的现象仍然突出,这将影响全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进程,也影响阳江民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义务教育是公共产品,是社会公共治理的重要内容。如何完善政府职能,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政府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任务,也是阳江市政府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本文以阳江市为样本,尝试解决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府职能问题,希望有所突破和创新,为欠发达地区义务教育发展的政府职能改革和社会公共治理提供一些参考。本文采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等研究方法,对阳江市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府职能开展研究。首先,通过文献分析,明确研究的切入点,设计研究思路和技术路线;提取文献相关理论,界定论文的核心概念;以教育公平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为依据,分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要政府职能。其次,通过查阅大量政府统计数据资料,了解阳江市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政府职能发挥现状,结合问卷调查和访谈的数据资料分析,发现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存在以下政府职能问题:统筹规划学校不科学,学位供给能力弱;财政教育保障程度低,乡镇教育经费紧缺;教育资源配置不充足,城乡办学条件不均衡;教育管理不规范,城乡教育质量差距大;教育督导不到位,乡镇学校发展积极性低。究其原因,主要体现在教育行政管理制度、教育督评问责机制、政府教育职能改革和政府履职理念等方面。再次,借鉴国内外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经验,应用教育公平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阐明公平优先、权责对等、有限职能和差异补偿等完善政府职能原则,推进阳江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最后,提出完善政府职能应该采取的策略:一是建立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教育行政管理制度;二是健全教育督评问责机制;三是优化政府教育职能;四是转变政府履职理念。希望此策略能够解决政府职能问题,助力阳江市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