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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的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常常是企业进行盈余管理、巨额冲销和平滑收益的一种重要手段,但这也为上市公司操纵利润、偷税漏税和进行腐败、违纪违法活动提供了温床。一方面,灵活性的会计政策变更空间让很多上市公司在使用新版的企业会计准则时在统一性、规范性、合法性等方面存在各种问题,我国上市公司通过自发性企业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舞弊的现象较多,企业会计信息的质量和披露程序以及监管需要进一步提高和改善。另一方面,委托—代理问题的激化使得企业愈发关注公司治理建设,上市公司频繁出现的不规范的会计政策变更甚至是会计造假事件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从而亟待制定统一、规范、合法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政策,来维护投资者权益和促进我国上市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1-5月,沪深两市大约有中科曙光(603019)、新华百货(600785)等20家左右的上市公司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尽管目前国内外已有许多对企业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的研究,但在政策制度剧烈变革的背景下利用最新实例对企业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的研究比较分散,且缺乏一个逻辑严谨的统一框架和完整的理论体系。因而,本文在深入研究国内外前沿文献,进行企业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准则、规定的国内外比较分析的基础上,主要研究我国上市公司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存在的主要包括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粉饰业绩、潜亏挂账虚增利润、将应费用化的支出资本化虚增利润、改变存货计价方法虚增收入和调整长期投资计价增加利润等问题,并最终从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第一部分从规范披露内容、规范披露格式两方面提出了规范自发性会计政策变更的信息披露的政策建议。第二部分从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惩处力度、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两方面提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的政策建议。第三部分从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和加强高管激励体系两个方面提出了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的政策建议。第四部分从修订《证券法》、重视对非财务指标的评价、尽快推出注册制三方面提出了完善资本市场监管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