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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2年末,中央出台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对党政领导进行廉政教育,并同时开展“打虎拍蝇”行动,这一系列举动大快人心,人民群众不禁拍手称赞。随着一些官员的贪污受贿案件的审查,很多企业的高管人员也被牵涉其中,而且很多企业的高管不断出入高级场所,享受高档消费品的事件的不断爆出,引发了很多人对企业高管的职务消费的新思考。党政领导有中央进行查办,那企业的高管的职务消费该怎么抑制呢?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文选取了2010-2014年沪深两市主板A股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研究了内部控制对在职消费的抑制效果,并引入了股权性质。首先通过相关的研究综述确定自己的研究视角,并对委托——代理理论、管理层权力理论进行阐述,然后在界定相关概念的基础上运用相关研究和理论,理清股权制度、内部控制和在职消费的影响机理。此外,在明确影响机理的基础上,提出研究假设。最后通过研究设计,确定研究变量,进行实证研究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我国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质量要明显比非国有企业要好,非国有企业的在职消费水平要高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因股权性质的差别,内部控制对在职消费的抑制效果也不相同,非国有企业的内部控制对在职消费的抑制效果更好。同时,很多对在职消费的影响因素的回归结果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例如对国有企业来说,对高管进行薪酬激励是个不错的选择;而对非国有企业来说,股权激励的效果更为明显。同样,监事会的规模和持股对非国有企业来说更有效,而对国有企业来说并不适用。此外,股权集中度在对内部控制和在职消费的影响中,两类公司的结果则有一致的表现,都表现为股权集中度与在职消费负相关等等。最后,根据研究结果从在职消费信息披露、在职消费规范、薪酬和激励制度设计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