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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新的市场竞争规则已然确立,“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许可化”是对当前企业标准竞争的最形象描述。技术标准化过程中,通过技术优化,提高了生产效率;通过简化产品种类,提高了规模经济效率;通过可靠的质量预期,保护了消费者福利。然而,技术标准化是一把“双刃剑”,在技术标准化过程中持有者可以通过设置市场进入壁垒,排斥其他竞争者进入相关市场,谋取并维持垄断地位,获取超额利润,因此而实施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有鉴于此,技术标准化中的限制竞争行为越来越受到反垄断法理论界和反垄断执法、司法的重视。本文拟从技术标准化与反垄断法的一般理论入手,介绍技术标准及技术标准化的概念及技术标准化对市场竞争影响的利弊,论文着重分析技术标准化中限制竞争行为的反垄断法规制,采用比较有特色的以主体为主,主体结合行为的研究方法,从行业协会、企业联盟和企业三种不同主体的角度分析技术标准化行为中限制竞争行为特点及反垄断法规制,进而提出对完善我国反垄断法对技术标准化中限制竞争行为的规制的建议。最后,在借鉴国外的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在我国制定《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指南》、确立以合理原则为基础的分析原则、注重与技术创新的关系等完善立法和改进执法方面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