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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我国耕地污染防治的法律政策整合问题进行了探讨。我国耕地污染现象严重,全国耕种土地面积的10%以上已受重金属污染,而且我国的耕地污染还出现了由地表向地下转移、由上游向下游转移、由水土污染向食品链转移的趋势,农田耕地被污染不仅威胁到粮食安全、食品安全、餐桌安全,甚至会危害人类的健康。而如此严峻的状况与理念的偏差、法律政策碎片化和部门管理冲突不无关系。我国环境法制建设已有30多年,初步形成了自己的体系,但是关于耕地保护与污染治理的相关立法还是一片空白,鉴于耕地污染具有隐蔽性、渗透性、基础性等特殊特点,从耕地污染治理的长远性及治理效果的优劣角度出发,耕地污染防治的环境法律政策整合势在必行。在治理过程中应该遵循耕地保护基本原则,运用全局理念协调完善立法和执法,解决立法碎片化和执法部门、执法程序的碎片化问题,以可持续发展为核心,以政策整合为手段,将零散的东西系统化,以整体的思路、合作的方式,实现规则的一体化和管理的一体化,通过资源共享和协同工作,实现价值的最大化,寻求耕地污染防治的最优治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