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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另外,在中国新时代发展的征程中,中国农业银行的存在具有高度的支撑作用。而政府对于中国农业银行实施有效且全面性的监管,无疑能够降低银行金融业务风险,促进金融业的稳定发展。目前,中国农业银行在中国内地的业务量,以及经营网点分布较广,其监管实施的分散性,也给目前政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监管带来一定的挑战性与难点。因此,政府因地适宜的采取有效的监管法规、制度、规范等手段,是保证我国国有商业银行运营安全的主要途径。本次研究以本人所在的T市中国农业银行政府监管问题,作为主要切入点,深入分析政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对T市中国农业银行监管的现状,以及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并结合相关理论与国内外监管经验,提出一些具有普适性的解决对策,从而更好的促进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保证政府监管质量,进一步促进我国政府对银行监管水平的提升。本次研究以T市中国农业银行作为案例调查对象,明确政府对国有银行监管方法中存在的不足,并对国内外文献进行梳理,以及国家目前出台的一些政策,如何运用到现行监管方法中提出了一些建议。本次研究得到以下结论:第一,现有政府监管方法缺乏时效性,提高政府政令的实施,应从基础做起,如国家相关政策的出台,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组织学习,深刻领悟文件报告的精神,从有形的文件报告中,获取无形的政策信息,将国家的政令牢记于心,以己树之,再行政策的推进,真正实现政府监管方法的时效性跟进,全面推进金融政策信息的整合,以此来提高政府协调监管能力。第二,现有政府监管主观能动性差,需要通过深度学习国家政令措施,对现有农行运行情况深入调查,将发现的问题集中汇报反馈,而不是当问题发生再行解决之策,政府监管过程中的行政指令不应指停留在上指下派的这种传统方式,而是应由基层人员切实的在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或将可能发生的问题上报,真实的反馈监管中需要政府完善的内容,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从而达成创新改革监管方法的目标,将可能发生的金融风险概率降低,真正发挥政府监管的作用价值。第三,现有政府监管的法律法规完善性不足,部分内容存在重复。那么,优化政府监管法律法规的健全性,也成为政府监管途径拓展的重要内容。从优化管理、优化服务着手,全面落实基层央行管理与服务职责,推动依法行政监管,避免重复法条的出现,导致职能部门的交叉冲突。各方人员应该加强协调监管,对现行法律法规中出现的重复内容,进行集中研讨,对不能解决的内容通过上报国务院解决。第四,执法功能性发挥作用不强,需通过加强法规建设,提升政府监管监督的法律效力。第五,完善风险监管体系,利用互联网高科技手段,将非现场与现场监管有机结合,使现行的检查方法能够达到政府监管的即定目标。第六,强化政府实行监管统一化构建,进一步推动实现政府对国有商业银行监管的创新改革,真正实现政府监管的职能作用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