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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伴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进程,我国地方金融发展迅猛,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以往由中央集权控制的以金融发展、金融管理等为主要内容的金融体制越发凸显出向地方分权化变迁的趋势。就分权化的表现来看,主要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1)金融发展地方化。例如,地方性城市金融机构的改革重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大量涌现、地方性准金融机构的异军突起、地方(区域性)金融市及产权交易市场的建立与迅速发展。(2)金融管理地方化。例如,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政策积极发展区域金融中心,纷纷成立地方性金融管理机构加强辖区内金融管理,推动地方金融发展、金融创新和试验,陆续出台地方性金融管理法规强化对民间金融的管理。(3)金融发展市场化(民营化)。例如,民营银行的渐行渐近,由自然人或非金融机构发起的村镇银行的设立。然而,在地方金融迅猛发展的同时,伴随而来的是很强的负外部效应,部分地区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区域性金融风险,甚至有可能扩大为影响整个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例如地方政府在金融方面的无序竞争,推动城商行、农商行争相跨区域经营,盲目扩张;各地竞相成立各类金融市场,导致金融案例频发;民间借贷无序发展频频引发“跑路门”和“挤兑潮”;相当数量的担保公司变相融资进行高息贷款面临倒闭以及连环担保引发大面积企业资金链条断裂;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规模巨大、增长过快、运作不规范,隐含着严重风险。为了防范地方金融发展中出现的区域性金融风险,中央强调了地方政府在金融管理和监督中的作用,为此在《十二五规划纲要》中特别提出将“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强化地方政府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责任”作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如何理解地方金融的快速发展和由此产生的金融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迫切需要我们在理论上做出深入研究。我们尝试将金融发展地方化、金融管理地方化的现象概括为金融分权,即在金融发展和金融管理两方面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放权,政府向市场放权(让市场发挥配置金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从地方政府金融竞争和风险防范的双重视角出发,通过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个阶段的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政府与市场之间的金融分权及其特点,提出金融分权的核心概念;从理论和实证上阐释金融分权的内在逻辑,最终试图厘清金融分权、金融风险与地方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关系与作用机理。本文内容—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部分: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研究方法以及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第二部分:综述了与金融分权相关的研究,包括国内外财政分权与地方政府竞争的研究、金融分权化与地方政府干预行为研究、组织分权理论与监管分权体制研究。第三部分:深入分析了金融分权的演进并给出了金融分权的界定,包括梳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分权的演进、各阶段金融分权的特点、金融分权的界定。第四部分:从地方政府金融竞争和金融风险防范视角对金融分权的内在逻辑进行了详细的理论分析,并通过构建理论模型阐述了金融分权的内在逻辑。第五部分:基于前面的理论分析,通过构建实证模型运用六省(湖北、河南、河北、浙江、云南、山东)2005至2011年的数据对金融分权的内在逻辑进行了实证上的阐述。第六部分:总结了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本文的结论包括:(1)金融分权是指一国就金融资源配置权与控制权和金融管理权与发展权在不同主体之间划定与分配的一系列显性和隐性的制度安排,包括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金融分权和政府与市场之间的金融分权。(2)金融分权是由我国经济社会不同发展阶段(城市化、工业化进程)所引致的地方为发展融资需求所内生决定的,其演变过程与财政预算制度改革、金融制度改革、官员考核制度等联系紧密。(3)政府间的金融分权是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纵向金融竞争以及地方政府与同级地方政府之间横向金融竞争的结果,是否进行金融分权以及金融分权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政府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成就(金融分权的收益)与金融竞争引发的金融风险溢出负外部效应(金融分权的成本)之间的权衡。(4)金融分权的程度会显著影响地方政府推动地方金融管理与发展的积极性。本文的主要贡献:(1)在研究过程中采用了较为独特的视角,将金融管理与发展地方化的趋势概括为金融分权,从金融分权视角出发研究了地方金融快速发展及其相伴随的金融风险,即金融分权的内在逻辑。(2)针对理论界尚未给出金融分权界定的现实,本文在详细梳理金融分权的演变历程和特点的基础上,对金融分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突破性。(3)本文基于组织分权理论构建了一个简单的、不完全信息下的契约模型对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金融分权进行了研究,并从实证角度对研究结论进行了检验,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