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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高校学生因学校对其违纪违规处理过当或者不能接受相应的处分结果,将母校告上法庭的案件时有发生。学生认为学校的处理结果严重的侵害到其基本权利受教育权或其他的民事权利。这种现象一方面被认为是大学生的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不断地提升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高校在处理学生违反相关规定和保护学生的权利过程中存在着不合法规之处。在我国高校法律关系主体中,一方是以培养人才为核心目标的高等院校,一方是以求学为目的的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两者本该是站在同一个利益场地,到底是什么让两者对簿于公堂。为了探索其中原因和解决其中的问题,首先对高校违纪违规处理与学生受教育权利法理分析,并结合高校受教育纠纷的案例及纠纷产生的原因进行研究;同时对高校受教育处分纠纷类型与大学生法律救济途径进行阐释,进一步的对高校受教育权纠纷处理机制建设针对性的提出意见。高校受教育权纠纷、学生权利等相关概念的学术含义进行阐释,探究高校受教育权被侵害产生纠纷的原因、类型、探索解决纠纷的各种途径,为建设和谐校园,民主校园,和维护大学生群体的受教育权利,依法治校等建言献策,努力探索学生权利维护和高校管理之间如何和谐发展,取得双赢。随着法治社会观念的深入人心,高等教育法治教育的改革,依法治校、治教的思想的深入贯彻,当学生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时,学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的侵害其行为时,作为教育管理相对人学生具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的能力,并做出合法的诉求与救济行为。同样,高等院校为了高效率的管理本校应建立自己的一套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管理秩序,拥有自主办学,依法治校的一定权利,在学生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高校有按相关规定处分学生的权利,并充分体现程序的正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