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彭某交通肇事案的刑法分析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renmin9999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案件逐年增多,不仅影响我国的交通秩序,而且严重地威胁公民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鉴于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刑法和司法解释都将交通肇事逃逸行为认定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同时,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是行为人交通肇事后行为表现的重要内容。肇事后的逃逸行为其实就是交通肇事罪的罪后行为,是行为人的新行为。针对这一新行为,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交通肇事后逃逸”及相关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做法仍然不一。在此,笔者结合实际的一起交通肇事案,在案件肇事者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前提下,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司法认定进行简单的探讨。以求在司法实践中能更准确的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这一量刑情节。本文除了引言外,主要包括案情介绍、案件焦点与分歧意见、法理分析、研究结论四个部分。引言部分:主要说明研究交通肇事逃逸认定的实践意义。第一部分:案情介绍。主要是介绍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案情。包括法院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控告方的诉称、被告的辩称及法院的裁判结果。第二部分:案件焦点与分歧意见。包括法院对案件焦点的归纳和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分歧意见。第三部分:法理分析。此部分为论文的核心,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1)交通肇事罪中“因逃逸致人死亡”的适用条件:通过对实践中“逃逸致人死亡”普遍出现的三种情况;构成“逃逸致人死亡”需要达到的四个条件,来探讨此案被告是否能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2)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定义与特征:通过对“交通肇事逃逸”在理论界五种不同意见分析;“交通肇事逃逸”构成需达到的四个条件来探讨被告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3)“交通肇事后逃逸”与“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联系与区别:通过找到这两种行为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进一步分析被告逃逸的行为构成何种情况。(4)交通肇事后“逃逸致人死亡”是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或是加重情节:通过对《刑法》第133条和《解释》的研究,确定如何在实践中定罪量刑。(5)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逸的是否一概承担全部责任:通过对此问题的探讨,证明被告是否应该承担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第四部分:结论。通过以上法理分析,笔者认为,本案被告人彭某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其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没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不符合“逃逸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故因将其逃逸行为定性为“交通肇事后逃逸”。麻城市法院的定罪是正确的,但认为被告具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加重量刑情节是不妥的。
其他文献
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阶段就是前期管理,而在这个关键阶段中,项目可行性研究又是其中一个最主要的内容。可行性研究就是是在项目之初,通过对与项目相关的资金、技术、人力、社
<正>气温回暖,万物复苏。春夏时节,花草树木纷纷舒展筋骨、绽放生机,许多市民也开始了新一轮花卉植物的购买,装点居室、美化生活,在紧张繁忙中感受一种休闲、一份惬意。近年
随着课程改革的不断推进,教师的角色在不知不觉中由课程的执行者逐渐转变为了课程的开发者和设计者,校本课程一时间成为了广大教师关注的焦点。时代既然已经赋予了教师丰富课
隧道围岩分级是通过一些实测指标,将隧道工程地质条件和岩体力学性质参数相结合,通过对围岩的地质分级,为工程设计、支护衬砌、建筑选型和施工方法选择等提供参数和依据。基
虽然我国的企业改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是国有企业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国有企业也进行了诸多的改革。在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中,成本管理问题逐渐凸
目的分析研究疤痕子宫阴道试产过程中护理的要点和重要性。方法选取本院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疤痕子宫阴道试产433例孕妇的临床资料,回顾性分析阴道试产成功和失败的原因,明
中职教育旨在培养技能型、服务型的高素质劳动者,中职学校担负着向社会输送技能型、实用型劳动者的艰巨任务。这就要求中职学校具有完善的教学管理体系,提高教学质量。本文从
重大检疫害虫──稻水象甲及其防治(上)稻水象甲属鞘翅目象甲科小象甲亚科象甲属,是国际国内重点植物检疫对象,对水稻生产是一毁灭性害虫。此虫原产美国东部原野和山林地带,以禾本
目的:基于附子传统可用于妊娠腹痛的应用特点,研究附子不同炮制品水提液对妊娠虚寒腹痛大鼠的毒理、药理效应。方法:将妊娠大鼠灌胃石膏知母液合冰醋酸刺激法制备大鼠妊娠虚
射流风机在隧道纵向通风排烟系统中应用广泛。近年来,其在地下车库及大空间诱导通风排烟系统设计中得到应用并成为研究热点。通过学者分析研究发现,与传统的地下车库防排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