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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教育实行的是三个类型、三级学位的制度,即培养方式分通识教育、研究型教育和应用型教育三种,学位上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法律硕士全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我国新兴的一种教育形式。从其定位和培养目标看,其教育性质属于硕士层次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职业教育,因此,在培养方式上应采用职业化培养模式。虽然法律硕士教育开办十多年了,但办学模式还不成熟,在职业化培养中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表明法律硕士教育没有达到职业化培养的要求。通过定位和实施两个角度进一步分析,发现这是由于法治现代化程度不高、法律教育体系混乱和法律硕士教育制度不健全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应加强立法,理清关系,转变观念,来保障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规范法律教育体系、创新法律硕士教育的培养方案,从而坚定法律硕士教育在定位和实施上职业化培养的方向,使法律硕士教育成为法律教育的主渠道。全文主要分四部分展开论述:第一章,通过介绍法律硕士创设背景和历程,了解法律硕士教育的来龙去脉,并对其性质和特点作详细的分析,为深入探讨法律硕士教育问题奠定基础;第二章,根据法律硕士教育的实际情况,发现法律硕士教育在教学管理和就业上的问题,通过对问题总结得出一个结论:目前的法律硕士教育没有实现其培养目标,也没有形成预设的职业化培养模式,培养效果和质量令人担忧,现实中的状况与理想上的法律硕士教育还是存在一定的差距。第三章,以定位和实施两个角度,探讨律硕士教育在职业化培养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发现这些原因实质上是法治体系和法学教育体制的问题;第四章,根据前面的论述,提出一些改进法律硕士教育的思路,以坚定法律硕士教育的职业化培养方向,并在整体上有所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