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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力量,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经济基础。搞好国有企业,不仅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社会主义事业前途的重大政治问题。而搞好国有企业,关键要有一个坚强的领导班子。党的十七大提出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公信度既是配好国企领导班子的前提,也是国企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在产权制度、管理制度、激励机制等多方面都进行了不同层次的改革,但在国企高管人员选任公信度机制建设方面相对进展缓慢,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企的改革和发展。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新型国企高管人员选任公信度机制,是当前国企业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
本文以天津市国有交通邮电系统为实例,综合运用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回顾我国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选任的历史、以及借鉴法、日、英等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分析当前我国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公信度机制问题,提出建立紧扣任职、任期和离任三个关键环节,将群众“四权”贯穿始终的“三点一线”选任公信度机制的政策建议,以消除、避免或减少现存选任弊端,为提高国有企业高管人员选任公信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