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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不断改善,食品安全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其安全性也开始成为食品的重要特征之一。“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不仅影响全体公民的身体健康,更会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若不能够保证饮食环境足够安全,国民综合素质会逐渐下降,影响国家建设与发展的根本。从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体系出发,形成分段管理模式。食品监管部门必须要承担起应尽的责任,为消费者守好最后一道防线。 本文围绕“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进行分析,结合公共产品安全理论,阐述抓好食品安全的意义,讲清政府才是食品安全的守卫者;另外,本文还结合实际,概括建国至今,国内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变革历程,分析国内食品安全现状、问题及原因,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本文选择美国、日本、欧盟等地区在食品安全上的做法,认真进行对比与归纳,积极探索发达国家的经验,同时,通过在济南市商河县的实践活动,阐述了济南市商河县食品安全监管体制与国家体制间的差异。本文指出济南市商河县由卫生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餐饮服务企业进行监管,执法主体出现不对的情况,不能及时进行立案调查,以及相应的行政处罚。对照《食品安全法》,这种情况时,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对整个食品安全体系采取垂直管理机制,弱化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一旦出现问题,责任很难界定,由此提出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意见和建议:(1)整合各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单位,加强各部门间的协调意识,合理构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各监管单位监管都应实行竞争,各部门都不能只对自己监管的环节负责任。(2)整理研究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做到食品安全违法违规案件依法依规处理。(3)建立与食品安全监管相配套的辅助机构。如投诉中心,对于食品安全出现的问题要集中受理,而后将处理意见传达到相关部门,如果应当划归监管部门完成的工作,应当由监管部门将处理意见反馈回中心,做到件件有落实,规避执法的随意性,提高整个投诉案件的处理效率。另外,要建立与国际标准相同的检测中心,应用同等的检测技术,防止因检测能力问题,导致执法案件出现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