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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情况是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不足,在人口还在继续增长,而国土面积不可能扩大的情况下,只能通过盘活土地资产,提高土地利用率来适应我国人民吃饭和建设对土地的基本需求,缓解人地关系紧张的矛盾。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国城市土地市场建设已经初具规模,而农村土地市场却因土地权利制度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农业比较利益低,相关配套制度不健全,农民对土地流转缺乏动力等原因发展非常缓慢,农地资源配置市场化水平低,主要仍是由行政手段平均分配。而我国加入WTO后,农地的生产性服务价值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不断提升必将要求高效利用农地。因此,从优化农地资源配置,实现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出发,设计农用地使用权流转模式,并推动其顺利运行,是当代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本文以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理论、土地产权理论、地租和地价理论、二元经济理论与人力资本理论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为指导,运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系统分析、比较分析、静态分析和动态分析相结合的多种方法,在对土地制度绩效与不足,农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涵义、内容、形式的详实描述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经济国情提出农用地使用权流转模式的设计应受现行法律制度、农地的特殊功能及资源禀赋、农业比较利益低、农业发展阶段落后等条件的约束,且设计要遵循公平与效率原则、促进资源市场化配原则、因地制宜原则、弹性原则和农地农用原则,进而再初步描述出农用地使用权在流转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以及两级市场之间是如何流动的。 农用地使用权流转模式设计并不是凭空想象,必须把握农用地使用权流转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因此,本文研究了国外不同国家和国内不同地区土地流转与经济发展的情况,发现随着经济水平提高和二、三产业的发展,呈现出通过使用权流转扩大农地经营规模,提高农业经营效益的总趋势,但是不同的经济水平和资源分布又会导致不同的农用地使用权市场化配置程度。本着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我国生产力在东、中、西部地区的梯度分布,本文设计出分别与不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三种农用地使用权流转模式,各种模式在产权明晰途径、各级市场和市场之间的流转形式上存在差异。东部地区以国有永佃制的产权关系为前提,在一级流转市场上由受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委托的农地经营公司将农地使用权出让或出租给农户,鼓励取得农用地使用权的农户与其他土地使用者利用对经济发展水平和产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