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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正处于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攻坚时期。随着经济市场化、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社会主体的自主性、自治性不断增强。经济活动、利益关系的复杂性,呼吁多元化的调整手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业已形成,然而社会关系的调整仅依靠国家立法形成的法律体系,还不足够。当前,民生的强烈诉求与规则的软弱无力之间已形成巨大的反差。在这种新的形势下,经济法制必须变革。 经济领域,除传统意义上的法律以外,软法开始发挥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国内法学界对软法的研究已经取得一些成果,但相较软法的重要角色而言,学界的关注与研究还不够。经济软法的实践情况怎样、如何完善软法机制、如何处理经济硬法与经济软法的关系等问题,都有待探讨。本文研究的主旨是:在经济领域,如何实施“软法之治”,并通过经济软法与经济硬法的协同实现“善治”。 本文由导言、正文五章和结语组成。 导言部分,首先,提出本文研究的问题,阐述相关的研究背景,指出对经济软法进行研究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其次,对相关研究文献进行述评,指出本文研究的起点与可能取得的突破。再次,对“经济硬法”、“经济软法”、“软法之治”以及“经济法制(法治)系统”等基本概念进行界定。最后,交代本文的框架设计及本文拟使用的研究方法。 第一章,对经济领域的软法实践进行初步考察。概括经济领域应用软法的情况,考察经济软法初步发挥的作用以及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二章,对经济领域实施软法之治进行理论分析。以善治理论分析经济领域应用软法的紧迫性;以法与经济的关系理论论证经济领域应用软法的必然性;以法治系统理论论证经济软法与经济硬法整合成为二元一体的经济法治系统的趋向性。 第三章,探索如何加强经济软法的规范性,解决经济软法的“泛化”问题。首先,确立经济软法的规范化标准,包括形式性标准与实质性标准。其次,从创制主体与权限、创制程序方面完善经济软法的创制机制。再次,从权力审查与行政审查、司法审查方面健全经济软法的规范性审查。 第四章,探索如何提高经济软法的执行力,解决经济软法的“虚化”问题。自律机制方面,厘清经济软法的效力范围与效力层级、完善经济软法的激励约束机制;他律机制方面,强化经济软法对行政机关的约束力,并探讨行政机关辅助经济软法实施的措施。纠纷解决机制方面,建立与经济软法相适应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第五章,探索经济软法与经济硬法如何协同治理,解决经济软法的“边缘化”问题。企业自治层面,在硬法的框架下,通过软法实现自治;经济管理层面,软法手段与硬法手段分工配合;司法仲裁层面,构建硬软法裁判规范体系。 结语部分,概括本文的基本结论、创新之处,并指出存在的不足和未来的努力方向。 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是:理论方面,设计一套经济软法的规范化标准。实践方面,构建经济软法执行力的保障机制,并提出在宪法统率之下,由经济硬法与经济软法协同治理,形成二元一体的经济法治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