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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是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而实行的一种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减轻农民疾病经济负担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为了今后更好地完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我们于2006年12月在广东省汕头市某镇(下面称为某镇)进行了本次调查,调查资料包括2007年01月到2008年8月参合农民方案及补偿情况,调查共涉及2063人次。该镇在2007年对门诊不进行补偿,故对该镇只收集住院补偿情况资料。与本文有关的调查内容包括:某镇农民参合情况、筹资情况、就诊人员每次就诊住院总费用,实际每次补偿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