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城市建设用地紧张的局面日益凸显。与此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导致农村宅基地闲置及“空心村”现象频发,土地资源浪费严重,进一步加剧我国人地矛盾。目前,我国正在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理,构建和完善保障农户利益的农村闲置宅基地有偿退出模式,缓解城市建设用地和农村耕地的供需矛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本研究以湖南省为例,通过农户实地调查数据和相关案例,探讨农村闲置宅基地有偿退出模式的构建和完善。首先从湖南省当前宅基地利用现状入手,选择长沙市、株洲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岳阳市、郴州市30个村庄作为调查样区,抽样调查了解湖南省宅基地利用和闲置情况。然后,对宁乡县和资兴市的农户进行进一步抽样调查,了解样本农户的基本情况和退出闲置宅基地的意愿,对样本数据进行二项logistic回归分析影响农户闲置宅基地退出的因素,并用CVM法估算两个地区农户的心理退出意愿价格;最后分析评价现行的宅基地退出模式,在此基础上,构建农村闲置宅基地有偿退出模式。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一户多宅现象普遍、宅基地占地面积超标、宅基地闲置浪费问题突出是湖南省农村宅基地利用情况的基本现状,不同类型区域宅基地闲置情况不一,总体上,矿区和平原区的宅基地闲置问题最为严重。(2)宁乡县和资兴市的农户愿意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的比例分别为66.9%和77.2%,态度较为积极;显著影响两地农户有偿退出闲置宅基地的因素存在较大的差异;农户愿意退出闲置宅基地的原因较为一致;不愿退出闲置宅基地的原因中两地略有差异,这与区域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有关;调查范围内47%的农户能说出具体的退出意愿价格,宁乡县和资兴市受访农户对退出闲置宅基地的平均最低受偿意愿价格分别为2352元/㎡、658元/㎡,宁乡地区的农户最低受偿意愿价格远高于资兴地区,在补偿标准上两地农户倾向也存在差异。(3)提出了四类闲置宅基地有偿退出模式,一是按闲置宅基地退出的形式划分单宅退出模式和多宅退出模式,二是按农户收入水平划分的较高收入农户退出模式和较低收入农户退出模式,三是按闲置宅基地退出的途径划分的政府主导型退出模式、产业开发带动型退出模式和村民自治型退出模式,四是按农村经济情况划分近郊区及经济较发达地区退出模式和远郊区或经济落后地区退出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