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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并规定新准则于2018年1月1日起开始逐步实施。新准则在金融资产的分类、减值、列报和披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订,许多旧准则的弊端得到了修正。但由于我国金融市场发展不成熟、公允价值计量基础薄弱、企业信用风险管理不完善等问题,企业和金融机构执行新准则存在一定的难度。尤其是金融资产规模巨大的保险公司,新准则势必会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较大的冲击,保险公司完成新旧金融工具准则的切换是一项艰巨的任务。本文选取太平洋保险为案例企业,按照新准则的相关规定对太平洋保险的金融资产科目进行了重分类和重新计提减值、对太平洋保险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进行了模拟重述,并与按旧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进行对比,从会计处理、财务报表和财务指标三个方面定性、定量分析新准则给保险公司财务方面带来的影响以及保险公司应用新准则存在的困难。根据案例分析得出的结论,给予保险公司相应建议,规避新准则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的冲击。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发现,执行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保险公司利用金融工具分类的主观性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改善了资产减值损失的悬崖效应,有利于提升保险公司业绩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规范化发展。但在保险公司执行新准则的初期,需要重新建立金融工具分类流程、搭建更精细的信用风险管理系统和公允价值估值模型,这对保险公司的财务系统和财务人员无疑是一项较大的挑战。此外,执行新准则还会导致金融资产减值损失金额激增、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长期波动加剧,进而给保险公司的业绩、资产配置结构、财务指标和内含价值带来一系列的影响。针对新准则给保险公司带来的财务影响,本文建议保险公司通过合理配置金融资产和提升信用风险管理系统的方式积极应对。同时,新准则的执行离不开完善的金融市场环境,因此在新旧金融工具准则切换的重要时期,金融市场监管方应该致力于提高金融工具市场化程度,为新准则的全面实施提供相应的环境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