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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新出台的《社区矫正法》在第1条就明确了我国社区矫正的定位,是“为了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地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在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社区矫正上,矫正效果不尽如人意,未成年矫正对象再社会化存在诸多困难,亟需弥补改善。本文通过调查研究和访谈,力图全面地展现未成年罪犯在社区矫正中的自我认知和社会关系网络,着重分析了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辅助矫正人员与被矫正人员等社区矫正参与者,对社区矫正的认识和参与情况,剖析社区矫正当前的困境,寻求矫正对象更好地实现再社会化的办法。根据实践调研,B区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难题:一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队伍健全度和专业化水平较低,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较少,社区居民参与意愿过低,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关系网络需要修复。二是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自我认知存在偏差,社区矫正过程缺乏有效的再社会化措施,家庭引导未能广泛发动。三是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相关的配套制度不健全,特别是对于在农村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正项目流于形式,社区劳动服务、社会适应性帮扶等项目落实不到位。为了解决以上问题,首先,应该加强社区矫正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根据新出台的《社区矫正法》修订完善配套的实施细则,提高社区矫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其次,要强化选拔标准和专业培训,建立更加科学有效的考核机制,广泛动员志愿者参与,不断强化社区矫正队伍建设。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社区劳动服务,强化社会适应性帮扶,更好地发挥未成年人社区矫正项目的作用,帮助未成年矫正对象更好地适应正常生活,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