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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杠杆”是“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主题之一。美国金融危机的深刻教训和中国经济多年累积的结构性矛盾凸显“去杠杆”任务的必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大银行”作为我国国有资本商业银行,同时为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其杠杆率状况影响着中国金融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在现有的关于我国杠杆率监管影响研究中,学者多是以我国整个银行业为对象探析它对银行业务的影响。鉴于“四大银行”在我国的特殊地位,本文认为我国学界关于杠杆率监管对银行业的业务影响结论并不适用于“四大银行”。本文以“四大银行”为研究对象,采用比较、相关性分析等方法,从资产负债业务、中间业务以及衍生品业务三个方面分析杠杆率监管对“四大银行”业务的影响,得出结论:杠杆率监管对银行业的业务影响结果并不完全适用于“四大银行”。杠杆率监管没有制约“四大银行”的信贷规模,但它制约了中间业务以及衍生品业务规模,阻碍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不利于“四大银行”经营模式转型发展。论文分为五章。第一章阐述该问题的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以及回顾国内外的相关研究文献,试图在学界现有成果基础上做进一步研究。第二章阐述杠杆率监管内容以及杠杆率监管的理论基础,并将杠杆率指标与资本充足率指标相联系,引出杠杆率是资本充足率的补充指标,说明两者在资本监管中需要结合使用的必要性,指出杠杆率与银行业务之间的关系。围绕杠杆率监管对我国“四大银行”业务影响这个主题,第三章根据中国“四大银行”的年报数据,从资产负债业务、中间业务以及金融衍生品业务三个方面对杠杆率监管效应进行实证研究,得出杠杆率监管对“四大银行”业务影响。第四章属于经验研究或案例性研究,侧重介绍美国、加拿大以及瑞士等国家的杠杆率监管实践,将美国、加拿大以及瑞士杠杆率监管实践活动分别进行比较分析,试图从中吸取经验教训。第五章总结全文研究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首先分析了在实证研究结论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然后,从银行层面和监管层面两个方面提出相应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