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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举措,是为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贡献,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增加农业效益,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经济结构,我国越来越提倡农业规模化、土地集约化经营,地方政府也纷纷出台农业综合开发计划。农产品公司为了赢得竞争,促进出口贸易,也越来越需要规模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因此,在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研究综合开发组织模式,对加快“三农”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莱芜市地处鲁中山地丘陵区域,人均耕地仅0.055公顷,低于全省人均水平,后备资源严重不足,是全省人均耕地最少的市之一,土地的保护和综合开发利用在新的发展形势下显得更为迫切。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农业综合开发组织模式的研究,并结合莱芜市的实际情况,将政府的导向作用、公司的市场优势和农户切身利益及资源优势搭配,最后提出了适合莱芜市农业发展的综合开发组织模式,即联合政府、龙头企业、农户的合作形式,通过近几年的经济数据显示,此类农业组织模式对莱芜市的农业经济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促进作用。同时,此类模式具有一般性,可以在全国以农业为主的地市普及,具有很大的应用前景。本文的创新之处:1、本文通过分析莱芜市作为农业市的基本情况,立足农业综合开发的基本任务,提出创新综合开发模式,为莱芜加快新农村建设奠定良好基础,探索现实途径和有效措施。2、本文提出以强化科技为支撑,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的思想。针对莱芜市农业项目中技术相对落后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培养农村实用人才,积极推广优质高产品种和集成配套栽培技术以及发展协会组织力量,培育农产品企业,健全市场体系,这样有利于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本文的研究不足在于,调研莱芜市农业综合开发过程中,由于莱芜市经济总量较小,农业生产相对落后,且发展不均衡,作为实际调查样本数量有限,这可能对本文的研究产生一定的影响,需要在今后持续深入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