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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作为一项创新性再融资方式,其融资要求较低,融资成本较少,在理想的条件下,能有效地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优化资源配置。但是,由于我国外部市场环境的不成熟,以及公司治理结构与中小股东利益保护机制的不完善,对定向增发这一融资方式还存在不少市场缺陷与监管漏洞,这就使得定向增发有可能成为大股东进行利益输送的手段,而未能真正发挥积极作用。本文从盈余管理的角度,分别通过规范与实证的方法对定向增发进行研究,旨在探讨定向增发过程中盈余管理行为的存在性、方式、动机以及经济后果问题,也为政府部门加强对定向增发的监管以及公司对自身治理结构的完善,更好地促进定向增发发挥其积极作用提供理论与实证证据。本文首先通过均值检验方法验证了定向增发前至股份锁定期终止前这期间的盈余管理行为的存在性与方式问题;然后进一步通过多元回归分析方法进行实证分析,并将研究样本按增发对象细分为三类:仅向大股东增发、仅向机构投资者增发、同时向两者增发,以此来分析定向增发前与定向增发股份锁定期终止前的盈余管理动机问题;最后落脚在该过程中采取的两种盈余管理方式——应计项目盈余管理与真实活动盈余管理对定向增发后业绩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1)定向增发新股公司采用了应计项目盈余管理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这两种盈余管理方式来操控企业盈余。(2)定向增发前,上市公司在面向大股东增发时进行了负向的盈余管理,而在面向机构投资者时进行了正向的盈余管理;无论增发对象是大股东还是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都会在定向增发股份锁定期终止前进行正向的盈余管理。(3)应计项目盈余管理主要是对增发后企业的短期绩效产生负面影响,而相比于应计项目盈余管理,真实活动盈余管理对企业绩效的负面影响更严重,且时间更长。此外,结合研究结果,本文还提出了相关具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以充分发挥定向增发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