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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在其丰富的著作中,对两性观这一主题作了精彩的、系统的论述。从实践唯物主义的视域来看,“社会发展基础上的两性关系”是其核心的理论基础,同时也是实践唯物主义的重要内涵之一。马克思和恩格斯的两性观不但蕴含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更体现了他们对于“个体—家庭—社会”构建关系的基本看法。马、恩二人在对影响自己最为深刻的两位哲学家费尔巴哈和黑格尔的批判与超越基础上,以“社会属性”和“家庭伦理”为要点,提出了“人的本质是社会的而不是自然的”、“建立在俗世之爱上的家庭实体”等观点。恩格斯并进一步提出了“两种生产”理论,为两性关系的存在提供了实践唯物主义的诠释。正是在这些基本原理之上,马、恩二人建构起了自身的两性观。其基本内涵,首先是关于爱情与性。马、恩二人对这一主题的具体阐述,可以归结为“互爱是爱情的前提”、“情欲的狭义与广义”、“爱情是性爱的基础”三个方面。其次是关于婚姻与家庭。马克思、恩格斯在阐述其两性观时,关于婚姻和家庭的论断占了非常重要的地位,并且也是其实践唯物主义思想的集中体现。这一部分同样可以归结为“婚姻的自由与神圣”、“离婚条件的辩证性”和“家庭关系的社会性”三个方面。马克思、恩格斯两性观同样具有当代意义。对于当前的青年婚恋和女性解放来说,马克思、恩格斯两性观都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对当前青年婚恋的指导性,主要体现在青年婚恋应以纯洁的爱情为基础、青年对待婚恋和家庭应具备责任感和青年应慎重对待离婚问题。马克思、恩格斯两性观对当前妇女解放的启示,则主要体现在女性应尽力争取平等的就业权和参政权、政府应完善相关法律给予妇女解放以制度保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