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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当下社会的日益发展,在刑事犯罪方面,犯罪嫌疑人为了躲避惩罚,实施犯罪后潜逃的案件数量不断增多。并且,通过互联网、信息通讯等各项技术的运用,犯罪嫌疑人能够建立起较强的反侦察能力,在潜逃的路径选择乃至手段运用等方面也逐步朝着多维度、不定化的方向发展。实践中,由于公共资源、信息成本费用、技术等原因导致国家的公共监控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很难覆盖到社会的每一个角落。这样一来,公安机关在对各类犯罪进行侦查过程中,无法及时、有效的获知有关负案潜逃的犯罪嫌疑人的具体动态,出现了“犯罪信息失灵”的境况,很多犯罪嫌疑人依旧负案在逃。面对这种状况,在犯罪侦查实践中,刑事悬赏的运用无疑能够帮助公安机关破解“犯罪信息失灵”的难题,尤其在侦办一些大案、要案时,可以提高案件侦查的效率,缓解侦查人员的警务工作压力,及时实现对犯罪的公共惩罚,在刑事司法实践的活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通过刑事悬赏的运用——凭借着分散于社会各个角落的私人监控——可以巧妙的将国家监控“视野”的弧度作进一步放大和延伸,有效弥补了公共监控的局限,消除公共监控的盲点。另外,从经济学上看,刑事悬赏与物质回报挂钩。在经济奖赏的激励作用下,能够进一步激发社会上潜在的知情者积极同公安机关分享有关犯罪信息的热情。由此,便形成了“通过社会公众提供信息——由公安机关完成相应的对价支付”的交易模式,在犯罪治理的场域上,构建起了一种公与私合作的格局。这样一来,使得犯罪信息更加畅通,来源范围更加宽广,大大提高了公安机关发现、抓捕犯罪嫌疑人的概率,降低了国家在犯罪治理方面的整体耗费。故此,在刑事司法中如此重要的一项制度,有必要对其进行一次深刻的探讨。文章内容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文章第一部分主要通过对国家公共惩罚的历史流变进行梳理,找出刑事悬赏运用的逻辑起点。文章第二部分基于实践的角度,分别从社会转型时期的犯罪态势、犯罪侦查主体的困局、高新技术推广运用的困境这三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刑事悬赏这项制度存在的必要性。另外,通过基本假设,从反面角度进一步对刑事悬赏制度存在与运用进行了加强论证。文章第三部分通过运用法经济学分析,从功能定位、效率维度以及成本—收益这三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刑事悬赏的运作机理,进一步解释了该项制度在公安机关犯罪侦查过程中操作运用的可行性。文章第四部分主要是对现阶段刑事悬赏运用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进一步从宏观层面和微观操作层面提出优化构想。此外,在提出优化建议的基础上,从法理学的角度,对刑事悬赏在实践运用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做了进一步延伸性的思考,希望能够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