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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组织自治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晋江行业组织为了维护市场信誉、弥补硬法缺失、降低监督成本,制定了一批自治规范,约束会员行为。为了实施自治规范,晋江行业组织对内构建激励条件、监督条件、惩戒条件,对外积极开展活动赢得政府信任支持,形成有利于自治的内外条件,推动自治规范有效实施,促进了协商民主的发展、法治社会的建设,逐步形成主体多元化的公共治理格局。 然而,由于会员渴求行业组织帮助解决问题与行业组织协调能力欠缺之间、行业组织会员覆盖面不广与过多依靠商界精英之间、行业组织过于讲究面子与运用惩戒措施之间、行业组织渴求政府扶持与政府放权不够之间存在着矛盾,自治面临困境。为增强晋江行业组织自治,晋江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自身建设,提升行业认同度,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丰富拓展职能,提高政治参与能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自治规范质量;应当运用惩戒措施,注重可信承诺,惩戒违规行为,公开披露信息;应当健全监督机制,明确监督主体,完善监督方式,公开监督信息。 与此同时,晋江政府应当大力扶持行业组织,建立与行业组织经常沟通的机制,将部分行业管理职能转移到行业组织,向行业组织购买服务,给予行业组织资金扶持和技术支持,并加强对行业组织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