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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中小企业融资问题备受关注。2012年5月,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正式推出,为中小企业增加了融资渠道,有利于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进程,进一步加快经济发展。为此,沪深交易所发布了自律性规则,以规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展。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属于高收益债券的一个类别,顾名思义,该债券产品的投资回报较高。然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存在的较高风险,也给投资者带来诸多不确定风险。在当前我国信用体系不完备,资本市场不够成熟的情况下,能否合理控制风险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关系到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成败,也关系到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解决,更影响到资本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所以,在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制度实行了近五年的实践基础上,完善私募债券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以切实有效的措施促进中小企业私募债的发展显得尤为迫切。本文从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本身及其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着手,探讨在私募债券发行和流通过程中存在的投资者利益保护问题,并且在借鉴国外高收益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发展经验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的建议。第一部分是通过介绍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投资风险和现行的立法现状及不足,梳理当前国内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现状,解决制度构建的前提性问题。第二部分是针对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缺陷进行具体分析,结合具体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进行进行分析论证,为制度完善做好铺垫。第三部分是对比分析相关域外国家的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制度,以期从制度环境、保护的措施、保护程度及制度实施等方面来寻找到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经验。第四部分对症下药,从发行监管、流通环节及事后的救济措施等方面阐述构建我国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并提出要坚持的理念和原则以及从社会及中小企业自身角度来提出完善投资者保护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