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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伊斯兰激进组织及其与主权国家之间的冲突已经成为学术界持续关注的焦点。尽管国际关系理论界与中东问题学界给予一定程度的重视,但是对中东伊斯兰激进组织的相关基本问题仍然缺乏有效的理论阐释。基此,本文将中东伊斯兰激进组织作为研究对象,主要回答两个基本问题:第一,在国际体系中中东伊斯兰激进组织是何种性质的行为体;第二,它们为何与国家行为体冲突不断。
伊斯兰激进组织已经被媒体和学界视为世界政治舞台上的天然的“行为体”,但是要很好地回答上述问题,仍需要进行分析和论证中东伊斯兰激进组织是如何成为这样的行为体的。为奠定一个基本的知识基础和概念前提,本文首先引入了“非国家暴力行为体”的概念,并从国际体系的权力分配的变迁中梳理出“非国家暴力行为体”的权力形式及其当代主要的政治形态,认为以中东伊斯兰激进组织为核心的宗教原教旨主义运动属于对当前国际体系产生最为重要影响的非国家暴力行为体。同时,依据经验证据,中东伊斯兰激进组织与民族解放运动、族群(认同)政治运动等非国家暴力行为体存在着本质区别:中东伊斯兰激进组织的政治目标是使用包括暴力在内的一切手段来推翻世俗政权,建立“伊斯兰国家”或“乌玛”社会。这与民族革命(解放)运动、族群(认同)政治运动不同,民族革命(解放)运动、族群(认同)政治运动的最高政治目标是要推翻所在国现政权,建立自己主导的新的世俗政权,并将其建立的新政权融入现行主权国家体系。因此,伊斯兰激进组织与国际体系的关系和其他的非国家暴力行为体与国际体系的关系相比,具有绝对的否定性。
中东伊斯兰激进组织在组织建构的过程中,组织所建构的真主主权乌玛行为体,具有高度的同质性,就像现代公民主权国家体系下的不同类别但却高度同质的“民族国家”一样。为实现这一目标,中东伊斯兰激进组织采取与自我利益和真主利益相一致的行动,在当代世界政治舞台上扮演着解构现代主权国家体系、建构乌玛体系的角色。因此,现代主权国家尤其是大国,作为国际体系的坚定维护者,必然要和这种具有绝对否定者身份的中东伊斯兰激进组织在现实和逻辑上产生本质的冲突。这在中东伊斯兰激进组织与美国、欧洲、俄罗斯和中国等体系大国之间的激烈冲突中得到了进一步证实。同时,研究中还发现,中东伊斯兰激进组织与主权国家体系之间的冲突很大程度上不是“共存逻辑”之间的竞争而是“偕亡逻辑”之间的博弈,二者互不妥协。中东伊斯兰激进组织通过恐怖方式向美国、欧洲、俄罗斯和中国等体系大国发起挑战,从而使得这些国家要进行武力反击,呈现出“挑战--回应--挑战”的残酷循环的冲突范式。这种冲突范式所折射的正是真主主权乌玛体系与公民主权国家体系之间的对抗本质。当前来看,当代不断蔓延的非国家暴力行为体与国家行为体之间的“新战争”现象已经不再只是冲突光谱中的例外,而是业已成为国际安全面临的常态关系,学术界有必要对此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