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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提出加大对贵州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要创新扶贫开发方式;同时国家提倡扩大社会参与,加强地方政府的执政方式转变和模式创新,这对于处于欠发达地区的贵州来说,面临着发展机遇的同时更需要依靠国家扶贫这个体系平台来完善和创新地方政府治理。项目扶贫作为最主要的扶贫途径,如何利用项目扶贫来实现地方发展、创新政府行政模式成为地方政府普遍需要思考的问题。本研究以贵州省艾纳香扶贫项目在欠发达地区的运作和实施为分析研究视角,运用治理理论以及个案分析、访谈法和过程--事件分析等方法探讨项目扶贫与地方政府治理之间的内在逻辑关联。全文分为五个部分,首先在对已有研究进行总结的基础上引发思考,提出两个问题:一是项目扶贫在地方实施过程中有哪些困境,最终是如何运转和实现的?二是项目扶贫是否能成为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的一种有效的治理模式?其次对项目扶贫的概念进行界定,目标分析;第三部分通过十一个故事片段展现了对艾纳香扶贫项目个案的实地考察,指出项目扶贫是一个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基层乡镇、市场、企业、政治精英、农户、社会组织等多元社会行动主体共同参与的政治过程。分析项目运行过程中地方政府的一系列行为,以及如何通过扶贫项目的运作和整合,实现地方机制联动,实现多元主体的利益统一的良好治理成效;四是对地方政府在项目扶贫过程中的双重角色、制度逻辑进行分析;最后对项目扶贫模式的构建、治理原则进行了概括,从三个不同的角度评析了这个模式的可行性,也针对可能产生的后果提出了反思。最终论证项目扶贫治理模式可以作为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治理的一种有效模式。本文认为,对地方政府治理来说,项目扶贫具备“制度”的意义,是具有体制特征的治理逻辑。是能够将地方政治、经济、社会诸领域的结构要素统合起来,并形成卓有成效的地方社会总体运行的治理模式。是当前欠发达地区地方政府的一种思维和行为治理模式,是地方政府治理构建决策和行动的战略和策略。项目扶贫治理模式是地方政府治理的过程、方式,是探索“善治”的一种行为模式和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