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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政府会计采取的是一种预算会计模式,它是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财政职能、执行国家预算的重要手段。预算会计是核算、反映和监督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以预算执行为中心的各项财政资金收支活动的专业会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特别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现行的预算会计暴露出不少问题,有些问题已经明显不适应当前改革开放的需要,这就迫切需要对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进行全面改革,逐步建立起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改革需要并且具有中国特色、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体系。本文以公共财政、受托责任和基金会计等理论为基础,对我国现行的政府会计的现状和存在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剖析,简要介绍了我国近年来进行的一系列的公共财政改革,分析其对我国现行政府会计产生了重大影响,进而提出应从四个方面构建一个全新的政府会计:在政府会计目标方面,明确政府会计的总体目标是反映政府全面的公共受托责任,在逐步实现总体目标时,考虑到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可以制定相关的具体目标;在政府会计主体方面,重新构建了政府会计的框架结构,并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引入基金会计主体,结合我国2007年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设置了三类基金主体;在政府会计核算基础方面,提出会计核算基础应逐步向权责发生制转变;在政府财务报告方面,构造了一个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具体包括基本情况说明书、基本财务报告及附表、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其中基本财务报告包括政府层面的财务报告和基金层面的财务报告,另外,结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设计了功能支出表和绩效评价表作为政府层面财务报表的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