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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环境问题的日趋紧迫性使得我国把保护人类生存环境和维护人们环境权利的事宜提上了议事日程。随之,我国法学界对环境权理论也进行了20余年的探索研究,环境权这个概念已日益进入人们关注的视野,介于民法与环境法概念中的相邻环境权的法律保护问题自然也成了一个被法学界乃至全社会广泛关注、深入探讨的热门话题。
基于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加剧,现实生活中,有关相邻环境权的纠纷日益突现,相关诉讼成为社会热点,相邻环境权是从相邻权和环境权延伸出来的一个新的法律概念,它是现在居民对高层次居住生活的追求。
结合国内外相关立法及理论的考察,2005年公布的《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94条即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90条事实上就是有关相邻环境权的规定。这是对我国现有相邻关系规范的超越,它反映了相邻关系的生态化,以及民法和环境法在调整相邻关系方面的协同。相邻环境权制度是民法与环境法相结合的产物,是部门法协同合作的范例。确立并保护相邻环境权,加强对它的研究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符合现代法律的精神,是开放性的民事权利与时俱进的体现。我国相邻环境权制度的构建有助于和谐法律秩序的形成,作为环境法与民法沟通的桥梁之一的相邻环境权,它的出现是环境法以人文的胸怀贴近民众,走向民众的生活方式。
相邻环境问题亟待通过法律实体规范来解决。相邻环境权制度的创设对保护相邻关系保护环境都有着重大的作用,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我国有关环境权的研究已经有20来年,形成了一系列的专著、论文。而目前学界对该领域中相邻环境权的研究还处于严重不足的状况,尤其是具体的制度的创设和权利的行使,相关论文、专著比较少。将民法与环境法结合起来研究,以期在我国的民法典出台时,能见到一部真正的“绿色”法典。
研究该论题,构建相邻环境权制度,能更好的保护人民的环境权益,促进和谐的相邻关系。笔者以期通过对这一论题的探讨,以相邻环境权的衡平来调整纷繁复杂的环境相邻关系,力图营造一个其乐融融、安宁洁净、亲密有间的邻里社会。我仅从法律的一角上提出自己的看法和建议,为构建和谐社会尽一份心力。文中所提到的“相邻环境权”、“环境相邻权”、“环境保护相邻权”等不同的称谓,笔者把它们等同起来定义为同种含义,不加以区分。
本文试图通过对一个典型案例的实证分析,引出相邻环境权保护的特殊性和重要性,从对概念和特征的阐述着手,近一步挖掘相邻环境权的实质属性,并展开我国对此种权利保护现有法律规制的探讨,进而通过考察域外相关的立法和理论,提出我国构建相邻环境权保护法律制度的立法建议,以待通过明确的法律规范来保护我国民众的此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