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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用事业对一国经济增长以及减贫具有重要影响,它不仅给其他产业提供极其重要的产品与服务,给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而且自身规模占一国经济比重也较大。公用事业的无效率将影响一国经济增长、损害国际竞争力、无法吸引外国投资,再加上公用事业具有广泛的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大量沉没成本等特征,政府往往对这些产业进行干预。随着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以及经济理论特别是规制理论的创新,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在过去几十年里对电信、电力、市政公用事业、邮政等公用事业实施了影响深远的改革。但是公用事业改革并没有统一的模式,每一项改革都必须考虑到行业特点以及一国经济、社会、制度等特征,并且公用事业的改革的成败与否直接关系到一国经济是否能够健康快速发展。所以对我国公用事业改革进行深入研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本文以公用事业改革中的“引入竞争”作为切入点,从效率以及公平两个角度对改革绩效做了较全面的考察:首先采用博弈论、委托-代理理论等产业组织与新规制经济学中的理论工具,从效率角度对电信业、邮政业、市政公用事业三个部门的具体改革与规制措施进行了分析;然后从公平角度考察了公用事业改革对贫困人群的影响,并提出改善贫困人群福利的相应规制措施。本文的主要研究工作和创新成果可归纳如下:
1、由于电信行业引入竞争之后仍然是中国移动一家独大,企业间只是进行不充分的竞争,即不对称竞争,所以规制部门有针对性的采取了不对称规制政策。本文分析了两种不对称规制措施:“单项携号转网”与“限制捆绑策略”。首先通过建立两期动态Hotelling模型对“单向携号转网”不对称规制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分析,发现只有在消费者与运营商无法预期到未来规制政策的实施时,此规制措施才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强势运营商的市场份额与利润将下降,而弱势运营商的市场份额与利润将增加;消费者福利也将增加。而“限制捆绑策略”主要是以全业务竞争为视角,考察弱势运营商能够实施多产品捆绑策略而强势运营商无法实施相应策略时的消费者剩余、厂商利润以及社会福利状况:当弱势运营商在小产品市场具有垄断地位时,总消费者剩余、社会福利都增加、弱势运营商利润增加,应该说符合政府规制目标;而当两家运营商是在两维空间差异化产品市场进行不对称竞争时,通过限制强势运营商捆绑策略的规制措施难以实现规制目标。
2、邮政业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普遍服务责任的重要性。本文首先分析了中国邮政集团承担普遍服务责任时对邮政企业间竞争的影响,结果发现:如果中国邮政集团仅承担统一定价责任,那么它将减少运营范围,此时要权衡统一定价与覆盖率的要求;如果中国邮政集团既要承担统一定价责任,又有覆盖率要求,则要权衡用户与中国邮政集团或者纳税人之间的利益。接着本文分析了不完全规制框架下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合谋行为:即政府仅对中国邮政集团进行规制,而快递公司并不受规制时,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合谋的激励。结果发现,快递公司具有贿赂中国邮政集团,使中国邮政集团向政府(规制部门)谎报自己的类型(本为高效率类型却谎报为低效率类型)的激励,而政府可以通过制定防合谋契约阻止企业之间的合谋。
3、本文对市政公用事业改革模式-公私伙伴关系(PPPs)所具有的经济特性进行分析,主要考察了民营化、特许投标以及契约捆绑三个方面。无论是从有限承诺还是企业目标差异化的角度进行分析,民营化都能够促进公用事业经营效率。特许投标,特别是采取最低价特许投标竞争方式能够降低信息要求、减少规制费用支出、获得最优社会福利,但是考虑到信息不对称、企业合谋、专用资产处理等问题,特许投标并不优于规制;并且特许投标要防止政企合谋。PPPs的绿地项目类似于政府把契约捆绑后外包给私人部门,通过模型分析发现,当建设阶段改善基础设备质量的努力也能够降低运营阶段的运营成本时,采用绿地项目更合适。
4、本文从公平视角考察了公用事业改革(主要是引入竞争与民营化)对贫困人群的影响。通过文献整理发现,公用事业的民营化与引入竞争等改革措施对贫困人群存在直接与间接影响。为了促进减贫,可以实施恰当的公用事业规制措施,具体可分为“亲贫规制”与“效率规制”两类。通过规制促进减贫是一项复杂工程,在实施各规制措施时要考虑它们之间存在的权衡。文章最后阐释了“规制促减贫”对我国公用事业改革与规制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