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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国家既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建立的政治架构形态,也是国际社会中的活动主体。现代国家从何而来?现代国家对中国来说意味着什么?这是研究国家的历史、关注国家的发展的中国政治学者需要回答的问题。普遍存于当代世界的现代国家作为一种政治共同体的架构,并不是从久远的古代传承、延续下来的政治形态,而是近六七百年以来人类政治实践的有意识、有口的的构造,即国家建构。现代国家建构的历史进程先发端于公元14、15世纪的西欧,战争和准备战争的压力促使欧洲的君主们加强了中央集权体制,并建立起专业化、职业化的官僚队伍征收税赋、管理国内事务,从而将分散于封建领主的权力集中在中央政权的手上,并借助战争和集权在国内塑造产生了民族意识与民族认同。14~18世纪间西欧国家建立起来的政治形态是以绝对主义国家为核心的近代国家,而到了19世纪中期,随着以无产阶级为主体的普通民众的社会运动与政治抗争的扩大,西欧国家逐渐通过改革建立起大众参与的民主制度,这最终推动了现代国家的诞生。而到了20世纪尤其是二战后,伴随殖民地的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运动,西欧所建立起来的现代国家形态被广泛地模仿,从而最终形成了当今世界的现代国家体系。现代国家是14、15世纪开端的国家建构的结果,现代国家率先出现在西欧,并于20世纪在世界得到广泛的普及。在现代国家的建构进程中,强制、资本与认同构成了国家建构的三个基本要素,这三个基本要素共同组合产生了八种国家建构的模式;不同国家在不同时期的国家建构进程中,强制、资本、认同三个基本要素的组合方式的不同造成了现代国家建构的结果的差异,即表现为相异的国家结构和政治体制。现代国家由民族国家、官僚国家和民主国家三部分组成,民族国家和官僚国家是14世纪~19世纪中期这段时期的国家建构的结果,它表现为绝对主义的近代国家;民主国家是19世纪下半叶开始的社会运动与政治抗争推动的大众民主发展的结果,它成为了现代国家区别于近代绝对主义国家的根本特征。在现代国家建构的过程中,民族国家、官僚国家和民主国家也在不断的改革和发展,从而推动了现代国家向后现代国家的转型。后现代国家是以保护人权而非维护主权作为国家的根本责任和最终口标的国家形态,后现代国家的产生意味着人类文明发展进步过程中的某些价值、原则具有普世性,而且人类文明发展进步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和挑战是需要通过超越主权的国际合作才能克服的。相对于西欧而言,中国的国家建构进程是早发的,但现代国家却是迟来的。从国家建构开端时的政治基础与国家建构的行为表现看,早在东周、战国时期,战争和争霸压力下的各诸侯国就纷纷开始了国家建构的进程,而其中最成功的则是秦国。在商鞅变法的推动下,秦国通过更为彻底的“自强型改革”建立起了一个强大且有效率的中央集权的直接统治的政治体制,并存统一六国后在整个中国建立起了高度集权的、绝对的君主专制政体,这一君主专制政体在唐宋时期得到了高度强化,并在明清两朝发展到了高峰。但在近代以后,中央集权、直接统治的君主专制走向了衰落并因辛亥革命而崩溃,这也导致了古代中国的绝对主义国家的解体。1927年大革命后的中国重新开始了现代国家的建构历程,并于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使中国完成了初步的现代国家建构。但新中国成立后中国的现代国家建构进程很快就遭受到了挫折,最终文化大革命中民主法治被严重破坏、基本人权被极度践踏意味着新中国在其前三十年间成功塑造的只有民族国家和官僚国家,而并没有真正建构起现代国家。只是在1978年的改革开放以后,随着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法治的恢复和重建,人的基本权利得到尊重与保护,中国才真正开始向现代国家迈进。当前中国的现代国家的发展程度与欧洲先进国家仍有很大差距,现代国家建构的任务尚未完成,但中国同时又面临着向后现代国家转型的压力,在建构较为成熟的现代国家和现代国家向后现代国家转型的双重压力的挤迫之下的当代中国,无论对于中国的政治发展、社会进步以及执政党的治国理政能力而言,都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和考验。现代国家是建立在民主政治的合法性基础上的强大的公共权力与主权权威,现代国家建构的核心是要通过国家建构进程的持续对现代国家的国家权力和民主政治不断进行完善,从而最终实现民主与权威的制度均衡,由此在不同程度上实现了“强国家”与“强社会”的有机结合。现代国家中维护民主与权威的制度均衡的政治机制就是宪政,宪政既能将强大的公共权力限制在合理的、恰当的范围内并通过法定程序规范行使,从而充分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又能够制约极权主义民主和民粹主义民主的滋生,从而促使民主政治良性、有序地发展。随着国际社会对良性政治和美好社会所应遵循的价值原则形成共识,以及有效克服全球风险的蔓延并应对人类文明发展进步所面临的公共问题,现代国家的至上主权将被逐步超越,尊重及维护作为普遍价值的基本人权、通过协商民主处理国际事务的后现代国家正在到来,未来的现代国家建构的方向为现代国家向后现代国家的转型提供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