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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的生产生活需要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而变得不断丰富,城市如此,农村亦然。在今天的农村,若想要完成家庭生产与再生产的任务,仅仅依靠农业生产所得已不可能,二、三产业的发展以及人口流动限制的取消,使得农民可以而且能够获得非农工作以赚取家庭补充性收入,由此农村家庭劳动力在农业生产与非农生产之间的配置就带来了农户兼业,而农户家庭禀赋的差异使得农户兼业水平也出现了分化。文章以此为契机展开研究,采用以问卷调查为主、文献研究与个案访谈为辅的资料收集方法,资料收集工作完成后,运用以定量研究为主、定性研究为辅的资料分析方法,认真梳理农户兼业与农户农地转出行为的现状,在此基础上分析农户兼业程度对农户农地转出行为及农地转出规模的影响,进而得出以下几点结论:第一,就农户兼业与农地转出的现状而言,家庭非农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在50%以上的样本户数已过半数,农户兼业已经是农村生产的一种普遍状态,对于多数农村家庭而言,非农生产收入已经取代农业生产收入成为了家庭生产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样本中有近30%的农户发生了实际的农地转出行为,样本农户多数选择将农地转给一般农户、种植大户与企业,鉴于农地转出对象不同,农户可得经济补偿、流转期限是否固定、是否签订流转合同都存在较大差异,流转所得从无偿到400元以上不等,且能获得高额经济补偿的农地转出者往往以合同的形式确定了流转的期限。第二,文章从农户行为理论出发,我们认为农户是理性人,在作出决策的时候会遵循家庭效用的最大化,做出符合家庭整体及长期利益的决策。在分析农户兼业程度对农户是否发生农地转出行为的影响时发现:农户兼业程度对农户是否发生农地转出行为有显著影响,与低兼业水平农户相比,高兼业水平农户的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非农就业,其家庭正常生活的维持主要依靠家庭成员的非农就业收入,农业生产收入对于家庭的重要程度相对较低,高兼业水平农户在条件合适的时候,选择将农地转出的概率会相对较大。第三,农户兼业程度对农地转出规模存在显著影响,而且这种相关关系明显接近于倒“U”型,根据回归方程可以得知以下几点结论:(1)在农户兼业程度取值达到0.568之前,即家庭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56.8%之前,农地转出规模会随着农户兼业水平的提高而增加。 (2)在农户兼业程度取值达到0.568以后,即家庭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56.8%以后,农地转出规模会随着农户兼业水平的提高而降低。由此可知,农户非农收入占家庭总收入在56.8%以下时,农地转出规模才会随着农户兼业程度的提高而增加。基于以上分析,本文的主要观点是农户兼业生产已成为农村生产的一种普遍状态,受农户家庭资源禀赋的影响,农户兼业水平出现分化,农户兼业程度的不同显著影响着农户是否发生农地转出行为及农地转出规模的大小,相较于低兼业水平农户,高兼业水平农户选择将农地转出的概率较大,但涉及到具体农地转出规模时,农户兼业程度在达到一定分界线时,它的提高会造成农地转出规模的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