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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城镇化已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我国城市化进程收获巨大成就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失地农民”日益增多。能否给予失地农民合理的补偿并进行妥善安置,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三农”问题的具体落实,国家和社会迫切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地方征地补偿机制与当下快速发展的城镇化建设相配套,这是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八”大会议精神的重要要求和举措。
在当前我国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背景下,“失地农民”这一新型群体日益增多,开发商为攫取高额经济利益,对土地过度开发。各地政府在没有科学性、系统性的配套征地补偿机制的情况下,一味地推进以追求数量和速度为目标的城镇化建设,这使得被征地的当地农民失去了最起码的生活保障,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正当合法利益,人地之间的矛盾越演越激烈,严重的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安定团结。
基于近年来我国地方政府在征地补偿安置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本文特以地方政府征地补偿为研究目标,以政治学、公共管理学关于地方政府征地补偿相关知识点为理论支撑,运用文献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对征地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征地目的的公益性、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各利益主体之间分配的规范性进行了梳理分析,并借鉴部分发达国家地区在征地补偿安置方面的成熟经验和先进做法,结合我国地方政府的现实状况,分析我国地方政府针对失地农民安置的可行性途径,指出我国克服现行征地补偿弊端的社会保障措施及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