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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政府推动下的城市社会发育为主题,以思明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为研究过程,在国家与社会的分析框架下,通过对思明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的生长机理及发展进程的考察,既向人们全景展示城市基层社会治理的新实践、新进展、新经验,又阐释和说明在城市社会发育的空间、条件、价值与限度。并在此基础上回归理论,进一步探讨强国家下城市社会发育的新路径和中国经验。第一章“改革前奏”首先交代了“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产生的历史背景和现实背景,接着描述了“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的由来。第二章聚焦政府,首先介绍政府改革的背景,接着展现了思明区政府是如何通过权力“瘦身”、引入市场和竞争机制来实现自我转变的,最后,记录了思明区重构社会治理结构的举措和试验。第三章研究公众参与,全景展示共同缔造中公众参与的几种不同类型,即倒逼式参与、发展式参与、诉求式参与和互动式参与。第四章记叙了“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是如何把分散的社会再组织起来的。通过再造治理单元,实现社区的有效自治;在政府的推动下,通过培育和大力发展多层次多类型的社会组织,实现社会的有效参与;最后,在“共同缔造”中,居民自治逐渐发育,社会自主性开始萌芽。第五章是结论与讨论。首先总结了思明区共同缔造的基本经验,在此基础上提出本文的基本结论,最后对思明经验的限度做出说明。最后,通过对思明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的观察与研究,本文得出以下基本结论:厦门市思明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是强国家下社会发育的中国经验。从内容上来看,思明区的共同缔造是一个增量累进的过程,在原有的社会治理的基础上展开新的突破,形成新的增长,对已有存量而言是一种扬弃。从过程来看,思明区共同缔造是政府推动下的社会参与,具有国家建构性。政府通过制定规划、出台文件、提供启动资金、宣传发动等方式,为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和营造改革氛围。利用“决策共谋、发展共谋、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理念,分散政府权力、引导社会参与、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发育和成长。与西方公民社会发育的路径不同,中国基层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是国家“孕育”的产物。尤其城市的产生和发展,更具有国家建构和规划性变迁的特点。与中国农村社会发育亦有不同,“皇权止于县政”使得中国乡村社会长期游离于国家权力之外,同时也造就了中国乡村草根自治的历史传统,且一直延续至今,中国村民自治的活力远高于城市居民自治。所以说,西方的理论不能适应中国特色,而村民自治的经验也不完全适用于城市。可以说,思明区“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不但激活了沉睡已久的城市居民自治制度,是国家政策在地方实践中的具体体现,还创造了一种新型国家与社会关系——牵引共治,这是国家与社会关系在中国的新发展,也提供了一个强国家下社会发育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