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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古代文学史、戏曲史上,很少有清初戏曲家李渔这样复杂而毁誉天壤的人物。他亦文亦商,著述颇丰,生前名满天下,妇孺皆知,身后三百年却冷冷清清,少有史载。人们对他的评价亦历来是毁誉参半,莫衷一是。近年来,随着文学研究的深入,掀起了李渔研究的红火局面,李渔戏曲、小说、诗文、园林、饮食、养生等各方面的著述价值都得到了挖掘,对李渔的评价也日趋客观,综合来看,人们大多肯定其曲论的价值,但对其人品、十种曲的价值及与曲论的一致性却多持非议。“治生”,即生活资料的获取,这永远是人类最基本的生活课题。(本文所谓 “治生”,取其“谋生计,经营家业”之义,如《史记·货殖列传》:“而白圭乐观时变,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盖天下言治生祖白圭。" 《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上后主表:“至于臣在外任,无别调度,随身衣食,悉仰于官,不别治生,以长尺寸。”)本文将从“生计”这一士人最为基本的生存要素着手,以贯穿其文艺人生始终的商业性为切入点,重新评价李渔其人,从而对在商品经济冲击下古代士人经济人格的发展作一尝试性探讨;并以此观照其曲论及剧作,以客观的实事求是的态度来探讨二者的一致性问题。本文分三章,分别从李渔的经济人格、戏曲理论、十种曲三方面来论述商业化的“治生”方式对李渔的影响。总之,李渔对士人“本业治生”的异化,对士人健全经济人格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商业化的艺术人生道路的选择,增强了文学与社会的交融与互动,使得李渔在自身天赋禀性与总结前人经验的基础上,创作出了系统而又成熟的戏曲理论,奠定了他在中国文学史、戏曲史上不可磨灭的一页。其剧作十种曲则是李渔戏曲理论的具体实践,通俗性的特色与曲论一而贯之。商业性的创作目的不可避免地给其曲论与创作带来了局限,在其曲论中体现为多为技巧论而少及思想内涵,由于理论偏于抽象而文学创作须重形象,这种局限在十种曲中表现得更为明显。但我们应以客观的、历史的观点评价李渔,既看到他的时代、阶级局限性,又要公正评价李渔其人及其曲论与十种曲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