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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分析新农村社会保障的概念入手,在对新农村社会保障的理论学说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对我国新农村社会保障的历史源流、制度现状,尤其是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分别从农村合作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及养老保险三个角度阐述了完善我国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具体构想。全文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新农村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本部分首先对新农村社会保障的概念进行了分析,认为新型农村社会保障是“现代社会保障”的一部份,并非是一种前所未有的社会保障,而是指在现有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增加制度的容量、扩大制度的覆盖面,调整其中不合理因素,是对现有制度的一种扬弃和完善。然后全面阐述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保障的理论学说,深刻诠释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有关社会保障的思想,并对西方非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保障理论进行了简要介绍。第二部分,新农村社会保障的历史源流。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新中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延续。建国之初,我国就开始了以救灾、扶贫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之后,由于我国实行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致使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形成了城市和农村两个相对独立的体系。本部分分别对我国改革开放之前的社会保障、改革开放初期的社会保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期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历史变迁进行了考察,对各个时期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分析了其成因、特点及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在几十年的演变过程中具有独特的制度变迁路径。第三部分,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探索,我国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五保供养、农村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制度等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取得了较大的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突出表现在农村的社会保障项目缺乏稳定资金来源、社会保障项目缺乏稳定性、社会保障项目与农民的需求特点不一致等几个方面。第四部分,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本部分认真总结国内外在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对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的现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总结了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规律和取得的建设成就。完善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首先应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村社会保障法律制度,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根据我国农村经济情况和社会情况分步骤、有重点地进行各种具体社会保障制度的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应从目前最为突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农民养老保险上找到切入点,建立完善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扩大覆盖面,提高参合率;完善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新农村社会救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