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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调整产业布局和升级产业结构的重要战略举措。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往往意味着高投入和高风险,需要政府的介入来解决“市场失灵”,因此政府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机制是本文研究的重点。目前政界和学术界也提出很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机制,但是这些培育机制其效果如何却很少有人研究,而本文以政府如何激励企业投身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中为着力点,结合公共经济学理论、强化理论、实验经济学理论,尝试运用公共品博弈实验的方法对不同的培育机制进行评价,从而寻找出有效的政府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机制。
本文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现状和其培育机制分析的基础上,根据公共品的概念、公共经济学理论和研发外溢理论,认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具有公共品的性质。从而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特征出发,并借鉴经典公共品博弈实验设计的基础上,确定了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公共品博弈实验方案。然后通过对实验结果进行“社会”层面、“小组”层面和“个人”层面的分析,发现对于研究能力强的企业,奖励机制比惩罚机制更有效,而对于研究能力弱的企业,惩罚机制比奖励机制更加有效。因此本文建议政府在进行政策安排时,对研究能力强的企业和研究能力弱的企业进行不同的政策引导。
本文研究主要有两个创新点,首先本文首次尝试运用实验经济学的方法研究政府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机制,不同于以往单纯的规范分析,如案例分析等,实验模拟的方法使得研究更显科学性。其次,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中企业的多样性,本文的实验以初始禀赋不同为前提进行实验,使其更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现状,打破了以往公共品博弈实验中初始禀赋一致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