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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物质文明的不断积累和精神文明的不断丰富,人类的脚步进入了21世纪,随之而来的还有各类突发事件,时时刻刻威胁着已有的文明成果。这一时期也是我国各类突发事件的高发期。地方政府能否有效地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关系到一方社会的和谐、政局的稳定与公众的福祉。以2003年“非典”为契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于2007年11月1日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法治化和规范化轨道。随后地方政府也开始重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由于我国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起步较晚,在理论上还有待进一步深化和发展,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主要介绍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设的现状,肯定其当前取得的成绩,发现其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工作的措施。本文的具体思路是:绪论介绍本文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研究思路以及研究方法。第一章主要介绍和引用地方政府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相关理论,确保研究的理论性。第二章对我国地方政府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对现状进行分析,侧重于研究地方政府作为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对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实际现状的基本把握是下一章讨论如何提升我国地方政府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前提。第三章讨论我国政府在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中的正向作用和相应的对策措施,这是本文最核心的研究内容。第四章主要通过研究个案的方法,以山东省威海市7.22卧铺客车起火事件为例,讨论地方政府在预防应对突发事件上的具体作为,分析其应急机制的优点及缺点,总结经验教训,从而对政府维护地方平稳发展,进而促进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有较强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