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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收益债券又称垃圾债券,国际定义是指那些信用评级级别低于投资级别的债券,也就是低于BBB或Baa的债券。高收益债券比其信用等级更高的债券,存在更大的信用风险,但是高风险伴随着高收益,它有着高评级债券所没有的高收益特性。高收益债券既有债券的特性,同时又体现出了类股票的收益。在成熟的国际市场上,高收益债券在中小企业的融资、杠杆收购等方面应用比较成熟,所以高收益债券市场的建立可以推动债券市场的发展,一方面满足融资的需求,另一方面也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的金融投资工具。但是,从我国来看,高收益债券市场对我国尚不成熟的市场是一个较有挑战性的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高收益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在以间接融资为辅,直接融资为主的理念下,我国应该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工具。特别是在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需求高筑的情况下,发展高收益债券必要性更加突出。另外,随着我国宏观经济的发展,目前我国经济处于L型底部,产能过剩,GDP增速也从高速增长转化为中高速增长。在此时期,国内企业大部分需要进行转型,特别是在国家政策供给侧改革的情况下,转型成为企业的主线。在转型期间,在借鉴国外经济的发展历程下,在此阶段,会有一波并购热潮,而高收益债券市场同时也能够利用其融资的特性,推动并购事项的开展。从理论方面来看,我国高收益债券总是停留在议题上,从来没有真正的落实到实际的金融市场中,所以无论从现实需求方面,还是理论研究层面,高收益债券市场的建立是我国必行之路。本文主要通过中外高收益债券在做市商制度和信用风险管控制度两个方面进行对比分析,在这两个方面借鉴国外的发展经验,将其合理运用在我国的高收益债券市场,那么对解决我国高收益债券市场评级不合理、期限分布集中、行业分化严重以及流动性不足等问题有很大的帮助。具体来看,本文首先对国内外高收益债券市场的现状进行描述,其中由于我国并不存在纯粹的高收益债券市场,所以类比美国高收益债券和结合我国的实际,对中国式高收益债券进行概念界定,再根据其概念进行筛选,分析我国高收益债券的现状。其次,本文认为高收益债券现状所表现出的不足主要的因素在于我国高收益债券市场制度不够完善。通过对比中美高收益债券在做市商和信用风险管控制度的异同以及分析美国高收益债券发展初期所发挥的功能,界定出我国建立高收益债券市场的动因以及我国高收益债券市场在做市商和信用风险管控方面的不足。最后,通过前述的对比分析,结合我国目前的现状以及借鉴美国发展经验对我国高收益债券市场做市商,信用评级以及投资者保护制度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