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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定价是跨国关联企业内部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和实现其经营战略目标的重要工具,也是其经常采用的最为重要的避税手段。转移定价税制作为一种基于税收考虑而对关联企业间转移定价进行调整或税务处理的法规体系,是遏制和防止跨国集团公司内部关联企业间的避税行为,从而维护本国经济权益和市场公平竞争的基础制度保障。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深入和加入WTO会越来越多地遇到外商投资者利用转移定价转移利润和规避税收,造成我国税收流失和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因此,客观评价我国转移定价税制的得失,并使之进一步完善,是我国税制建设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 本文从关联企业和转移定价的基本问题着手,对国际关联企业的转移定价问题,从对其规制的基本原则(正常交易原则、最优法原则、可比性原则)阐述起,介绍和评析主要的几种转移定价方法(可比非受控价格法、转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可比利润法、交易利润法、利润分割法),从而对国际关联企业的转移定价法律制度进行探讨,目的是为了给完善我国的转移定价法律制度提供参考。改革开放以来,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我国得到迅速发展,而这些企业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转移定价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在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改革开放初期未对此问题加以规范,但到了90年代,我国开始了对转移定价问题进行规定,并借鉴了国外的有关经验,但有关规定极为笼统,缺乏实际操作性,另外随着世界国际经济的迅速发展,转移定价法律制度领域出现了许多新的现象,对此我国并未做出相应的对策,关于转移定价制度,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有着较为悠久的历史,而且较为完善和成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几十年来也较为重视转移定价问题,颁布并数次修订转移定价指南。对于他们那些制度中的有关内容,我们完全可以借鉴和参考,并结合我国实际进而制定我国的相关制度。 此外,由于转移定价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不仅是一国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与一国财务会计制度密切相关,行文中有许多财务会计术语,由于篇幅所限没有进行详细解释,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