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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学史上,关于生物能否自然发生的问题经历了漫长而曲折的争论。这些争论对于解释地球上最初生命的形成、改进医疗卫生消毒以及分析现有生物的进化和变异都具有重要作用。19世纪60年代,巴斯德就基本完成了对生物自然发生说的否定,而在1931年,罗广庭重新提出生物自然发生说,声称“推翻”了巴斯德的种子说以及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引发了一场新的争论,这就是著名的“罗广庭事件”。本论文即基于这一事件,探究其前因后果,厘清其源与流,并进行评价和思考,以史为鉴,以期对当下有所启示。本论文正文包括四章。第一章:从自然发生说到生物进化论。阐述了实验科学兴起以前国内外对于生物自然发生的认识,历史上关于生物自然发生的争论以及巴斯德种子说和生物进化论学说1931年以前在中国的传播。第二章:“罗广庭事件”的起因。分析了在上述背景下,罗广庭发表相关文章开启了“罗广庭事件”,并分析了作为门徒的罗广庭何以反对巴斯德的学说。第三章:“罗广庭事件”的经过。以时间为序,梳理了这场争论从书面的争论到公开辩论再到实验验证的整个过程。第四章:“罗广庭事件”的评价与启示。总体评价了这一事件;在史料支撑的基础上,对罗广庭观点获得大量支持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在研究的基础上获得“通过争论深化科学认识”的启示。本文通过对历史上生物自然发生说、相关争论的梳理,厘清了1931年以前巴斯德种子说和达尔文生物进化论在中国的传播历程。并在深入考察民国时期生物自然发生之争的基础上,认为这场争论不仅仅只是一场纯粹的科学争论,权力、政治、社会、文化以及个人情感等因素都在其中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