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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运用历史地理学、社会学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对清代直隶省辖区内慈善组织的类型、性质、时空分布、运作机制、功能相近慈善组织的关系等内容作了系统研究,并对慈善组织类型最为多样的天津作了个案考察,概括了天津慈善组织的时空分布特征和对直隶其它地区慈善组织多样化的影响,在与其它区域尤其是江南地区已有研究成果对比的基础上,归纳了直隶慈善组织发展的地域特征及其影响因素,并探讨了地域环境与慈善组织发展的关系。清代直隶慈善组织整体发展水平不够发达,官办的养济院和官倡民办的留养局最为普遍。养济院的恢复和重建、留养局的广泛建立是清代前期直隶慈善组织发展的主要内容,慈善组织类型较为单一,慈善组织创设多受政策影响。晚清时期,慈善组织种类才日渐增多,民办性质增强,但分布面不广,未能达到普及。清末,教会慈善组织有所发展,冀东地区尤为集中,但对直隶传统慈善组织的发展无明显影响。养济院是明代就实现普及的官办慈善组织,清代继续存在和发展。清初继承了明代养济院整齐划一的建筑模式,随着时间发展却表现为房屋规模减小,整齐划一性消失的趋势。直隶省四大区域州县平均养济院房屋数量以冀中、南地区最多,冀东、塞北地区较少,但与各地孤贫定额分配基本一致。清初,受国家政治的影响,养济院孤贫救助标准经过三次调整,乾隆初年以后各地标准基本实现统一,也有个别地区根据本地情况,执行不同的救助办法。为扩大养济院的救助效果,一些地方官员通过地方筹款、设置养济田等形式扩大享受救助的孤贫数量,类似养济院的慈善组织也在清初有所创办,但都集中于冀中、南地区。为弥补养济院的不足,继承已有冬季留养贫民的经验,乾隆初年在直隶总督方观承的倡导下,直隶各地普遍设立了冬季留养贫民的留养局。直隶各地共创办留养局500多所,与养济院相比,留养局数量增加,房屋规模较小,且没有整齐划一的建筑形式等,但平均每州县设局4所,多选择在流民往来较多的城关和四乡一些重要集镇,远超出养济院仅设在城市的局限,慈善组织开始向农村扩展。州县平均留养局数量和规模仍以冀中、南地区最占优势,但在个别交通便利、灾害频繁、流民较多的府州最为集中。留养局虽为官吏倡办,但资金来源,运作方式等决定了其为官倡民办性质。留养局的设置扩大了接受救助孤贫的名额,并日益扩大其影响,但在慈善组织发展中,由于运作机制的弊端,导致留养局不可避免出现养济院化倾向,即从官督民办向官办的转变。但是可以肯定,留养局是直隶乾隆初年以后最普及的民间慈善组织,其分稚面之广可与晚清时期江南的育婴堂相媲美。清代前期,冀中、冀南地区是直隶慈善组织发展的中心区域,两区域养济院名额分配和留养局规模都居优势地位。晚清时期除冀中保定府城依靠全省政治中心的地位,慈善组织继续发展外,冀东地区慈善组织的种类和数量日益增加,取代冀中、南地区成为全省慈善组织发展的中心。直隶慈善组织的性质以官办或官督民办占优势,民办慈善组织虽有所发展,但数量较少,组织运作中也同样充斥着官吏的影子。很多民办慈善组织的创办也与官吏的倡导和大力支持密切相关,除天津外,民间慈善力量不够发达。晚清时期,直隶慈善组织仍以传统类型为主,慈善组织的近代化表现不明显,但在天津已有部分萌芽。天津因受民风、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地理位置、近代华北地区的商业中心、对外交往和南北交流的中心地位等因素影响,晚清时期成为除京师外直隶慈善组织最发达的城市,清木还创办了统一领导各慈善组织的善堂联合会,成为天津慈善组织发展的顶峰。该地慈善组织的发展也开始向直隶其它区域辐射,但受各种因素限制,扩展缓慢。地域环境与慈善组织的发展是一种互动关系。作者认为,经济发展水平是慈善组织发展的基础,社会需要是慈善组织发展的动力。经济欠发达地区慈善组织的发展受政治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地方官吏的倡导作用)较为明显,地理位置(有时候是所处区域的政治地位)能加剧这种影响,还能创造有利于慈善组织发展的其它条件。慈善组织的发展也会对区域社会的稳定和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很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