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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统计中原某市在2002年至2012年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发现,土地行政裁决案件在该市受理的全部行政诉讼案件中占有较大的比例,成为当前行政审判的一项重点、难点和热点工作。本人利用工作便利,查找出了2008年至2012年中原某市受理的所有的一审土地行政裁决诉讼案件313件。以此为基础,对该类案件的类型和产生原因进行了研究,由于该类案件大多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着重研究了该类案件在不同历史时期产生的特点和原因。而且,对313件土地行政裁决案件所体现共同特点进行了分析,指出该类案件存在的案件分布不均衡、涉案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之间矛盾争议大、案件服判息诉率低、政府行政不作为现象突出等特点。结合司法审判实践,对土地行政裁决案件的司法救济途径的发展变化进行了梳理,介绍了审理该类案件由民事诉讼途径向行政诉讼途径转变的过程,研究了司法审查过程中存在的诸如审查对象的双重性、认定事实困难、证据单一且不扎实、法律适用复杂和司法自由裁量权较大等特点。依据该313件土地行政裁决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对裁判方式进行了分析梳理,研究了裁判方式的运用情况。同时,研究了该类案件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分析该类案件的司法审判实践发现,目前的行政审查模式不能有效解决该类案件当事人之间的实质争议。围绕有效破解该类案件“官了民不了”的现实问题,在解决当事人行政争议的同时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分析了通过民事诉讼、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赋予司法变更权、确定当事人制度等多种途径化解该类纠纷的利弊,认为现实的完善途径应当是赋予审判该类案件的司法变更权,在审查被诉的行政裁决合法性的同时,一并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土地权属民事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