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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观念层面上探讨唐代小说创作,论述唐代文学观念——主要是小说观念、散文观念和诗歌观念与小说创作的关系。 小说观念分为儒家小说观念、史家小说观念和文家审美小说观念,这三种小说观念共同作用于小说创作。儒家小说观念引领着小说的创作思维走向,使唐代小说有明确的写人意识、教化意识和褒善贬恶的运思倾向;史家小说观念使小说创作以史为参照对象,对史传体制形式的模拟和真实意识的继承,造成唐代小说具有史的外壳;而文家审美小说观使小说创作体现了自身文体特点,出现了大量婚恋题材作品,重视和提高了表述技巧,显示了小说的审美特质。 散文观念对小说的影响主要是求新尚奇、以文为戏、舒忧泄情观念影响了小说创作的审美心理,推动了小说创作的兴盛。 诗歌观念对小说的影响主要是诗歌俗艳观念使一些言情诗成了小说创作题材,小说中也以撰作诗歌作为表现手段之一;而意境、韵味的诗学观念渗透到小说中,使情景描写成为小说创作的重要部分。 唐代的小说、散文和诗歌等文学观念对小说创作的影响和作用,促使小说形成了具有唐代特色的表现内容和体制形式,取得文体的独立并达到兴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