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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舞弊在全球范围内普遍存在,可以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国内除了上市公司不同程度的存在舞弊外,国有企业也是舞弊的重灾区。无论上市公司还是国有企业,管理层是舞弊行为当仁不让的主角。管理层舞弊是一项隐蔽性强和危害程度大的舞弊行为。国内学者对上市公司会计舞弊的防范与治理有深入的研究,对非上市国有公司管理层舞弊研究较少。管理层舞弊成因之中,制度因素是根本性的,主要包括:内部治理机制存在缺陷和外部监管机制存在缺陷两个方面,同时信息自身的特点以及信息披露制度未建立等原因也为管理层实施舞弊创造了很好的机会。本文以A公司为研究对象,深入分析了非上市国有公司管理层舞弊的成因,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治理对策。 A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国内IT行业知名企业,经营范围主要是计算机及软件、电子及通信设备的生产和销售。公司董事长由国资部门任命,享受副厅级待遇。根据安排,我们对原董事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管理层瞒天过海取得A公司基于法律上的实际控制权、虚构交易进行集团整体“纳税筹划”、空购空销虚增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操纵交易低价转让上市公司优质资产等。这些问题(错弊)有着鲜明的共同点,即问题的产生是管理层具体指使、授意或者直接操纵的结果,无一不包含着管理层的故意,可以说全部具有舞弊性质,是名符其实的管理层舞弊。 A公司是目前存量国有企业的典型代表。不同的国有企业虽然存在的问题有差异,但问题产生的原因却基本相同。作为非公开上市的国有公司的管理者,压力主要来源于工作、个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良嗜好等,动机具体体现在对企业控制权的需求上。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的召开为国有企业改制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政治环境。当前,我国正处于新旧经济体制转轨时期,新的制度尚不完善,旧的制度遗痕未除。管理层正是利用了这样一个环境,尤其是利用了国有企业内外部治理机制存在的不足,借助会计信息自身特性,在个人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大肆进行会计舞弊。公司管理层通过会计舞弊提供虚假信息,严重影响了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严重侵害了企业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社会风气和职业道德规范。 管理层之所以能够实施舞弊,除内控制度不健全或失效外,管理层凌驾于控制之上是主因。舞弊产生的原因非常复杂,当前理论界主要从三个角度来分析舞弊的成因。舞弊三角理论认为,舞弊的成因主要由压力或动机、机会和借口构成,并且这三个因素缺一不可。根据舞弊三角理论,应对管理层舞弊应该从压力或动机、机会、借口三个要素入手。压力无穷无尽,动机难以把握。借口,也就是诚信度,需要在一个较长时间内才能有所改善。因此,我们必须着力于作为客观因素的机会,以期尽可能减少舞弊的发生。第一,健全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第二,完善公司外部治理机制。第三,建立非上市国有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第四,加大查处力度,提高舞弊成本。第五,充分发挥国家审计的监督职能作用。第六,建立良好的诚信环境。 国家审计在发现国有企业管理层舞弊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更为重要的是,国有企业是国家审计的法定审计对象,因此,国家审计在发现国有企业管理层舞弊方面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应该说,国家审计在以往查处国有企业会计舞弊中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会计舞弊的不断发展变化,尤其是管理层舞弊潮流的涌现,国家审计显得有点力不从心,缺乏有效的对策。因此,必须尽快研究针对国有企业管理层舞弊的国家审计策略。一是必须高度重视对管理层舞弊的审计。二是必须制定针对被审计单位特殊目的实体的国家审计法律规范。三是必须尽快完善国家审计准则体系。四是适时借鉴现代风险导向审计思路指导国家审计工作。五是必须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