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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水平可以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通常以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来衡量,但由于城镇化水平的评价指标单一,城镇人口的数量难以准确统计,使得城镇化水平这一指标难以全面真实的反映区域城镇化发展状况和居民生活质量,因此,城镇化质量的测度以及城镇化质量与城镇化水平的协调性研究对促进城镇化健康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本研究以单一指标—城镇化率来反映城镇化水平,以复合指标体系反映城镇化质量。首先,构建城镇化质量综合测度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分别对山东省市域和县域城镇化质量进行计算,求出经济城镇化质量、社会城镇化质量、空间城镇化质量和综合城镇化质量得分,在绘制山东省城镇化质量分布图的基础上,进行城镇化质量空间分析;其次,运用象限图法进行城镇化质量与城镇化水平协调性分析,划分市域和县域城镇化质量与水平协调关系类型,在绘制山东省城镇化质量与城镇化水平协调性分布图的基础上综合分析两者的协调性;最后针对研究结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和建议。研究发现,山东省区域城镇化质量层次分异明显,城镇化质量从东部半岛沿海地区向西部内陆地区逐渐降低;城镇化质量较高的地区一般为各地市市辖区,尤其是鲁中和鲁南地区,市辖区城镇化质量明显高于县。区域城镇化质量差异在三个维度上的表现不同,具体为社会城镇化区域差异>经济城镇化区域差异>空间城镇化区域差异,社会城镇化在一定程度上更能反映区域城镇化质量,因此,社会城镇化质量区域差异是山东省城镇化统筹协调发展所要解决的最突出问题。山东省区域城镇化质量与城镇化水平普遍存在一定程度的不协调;城镇化质量超前型区域和城镇化质量滞后型区域数目相当;城镇化协调关系与城镇化率无明显相关性,在城镇化发展的不同阶段,均有若干城镇化质量超前型、滞后型和基本协调型城市;城镇化质量与水平的协调关系是基于不同城镇化发展阶段的,是不同高度的协调关系,处于不同城镇化阶段的城市,其协调性不具有可比性;鲁东和鲁中地区城镇化质量超前型县域分布密度明显大于鲁南和鲁西地区;市域尺度与县域尺度的研究结论较为一致。在分维度城镇化质量与城镇化水平协调性方面,青岛、潍坊、济宁、滨州、枣庄5地市在城镇化质量三个维度上均与城镇化水平较为协调,而其余12地市城镇化质量在不同维度上与城镇化水平表现出明显的不协调性。区域城镇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总是趋向于城镇化质量与城镇化水平的协调统一,因此不同城市要因地制宜实施城镇化发展政策,对于城镇化质量超前型城市,要注重增大城镇人口规模;对于城镇化质量滞后型城市,要注重提升城镇化质量量;对于城镇化质量与水平基本协调型城市,要继续注重城镇化质量与水平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