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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化石能源得到了大力开发,如果保持当前的开发速度,有关数据显示石油资源将在本世纪中期被开采殆尽,煤炭也将在130年后枯竭。于此同时,由于化石能源的使用,造成了巨大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等温室气体的排放,造成了一系列生态问题。目前,我国逐渐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在需求大量能源的同时,越来越注重环境保护问题,导致环境保护和能源需求的矛盾日益凸显。因此,以太阳能、风能、核能等为代表的新能源日益得到重视,并在总体能源中的比例得到增加。在新能源中,风能受季节影响较大,发电量具有不稳定性;核能在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后,其安全性受到了质疑。相比之下,太阳能具有稳定、安全等优势,成为新能源的首选。虽然也受到季节、天气因素的影响,但是瑕不掩瑜,太阳能还是一种取之不尽的理想能源。目前,太阳能产业分为光伏和光热两大组成部分:光热产业是把太阳的光能转化成热能,光伏产业是把光能转化成电能。第二次工业革命以来,电力成为人类最主要的能源,光伏产业也成为太阳能产业的核心。当前学者对促进新能源的产业发展的研究较多,可是对于通过政府财政税收手段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研究较少。本文从光伏产业发展现状入手,以新型产业保护理论为基础,应用产业成长的动力机制模型分析法(NIIP)分析我国现有的有关光伏产业的财政税收政策,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关政策作对比,揭示我国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