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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是具有悠久历史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保证社会成员基本生存权利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是国家改善民生最为直接有效的途径,切实缓解了不少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然而,在信息化、网络化的全球性浪潮中,社会成员面对的社会风险更加多元、多变,传统以物质与经济帮扶为主的救助,已无法从根本上满足社会成员的需求,甚至还会导致“贫困陷阱”,造成福利依赖,背离了社会救助制度的设计初衷。 在此背景下,本研究通过对天津市城市低保对象和城市社区工作人员的问卷调查与半结构式访谈,基本掌握天津市社会救助的现状,了解到我国社会救助制度在救助理念、工作方法、救助方式、监督机制等层面存在的不足——忽视社会成员的生存与发展能力,模糊了收入的工具性作用和建构性作用,导致救助效率低下、重复救助与遗漏救助并存等问题。 鉴于此,本研究立足天津市社会救助制度的现状,将阿马蒂亚·森的可行能力理论与我国救助制度相融合,以社会成员生存与发展能力的提升为核心,勾画出适合我国国情的服务型社会救助体系的基本框架,明确了服务型社会救助体系应包含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防护性保障等内容。具体从宏观的顶层设计、中观的实践操作以及微观的社会工作介入等角度进行路径探析,其中,宏观层面主要指政策法规的制定,中观层面包含救助主体、运行机制与管理体制,微观则是通过专业社会工作者,建立救助对象需求与救助服务之间的联系;既要不断建立健全服务型社会救助体系的法律法规,从制度层面转变救助理念,聚焦社会成员生存和发展能力的提升;还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丰富救助主体,加强救助灵活性、专业性与多样性;同时,还应从具体的运行管理角度,细化服务型救助理念,将其切实渗透在具体工作实践中;最后要了解救助对象需求,落实救助服务,切实实现主动脱贫、精准脱贫、永久脱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