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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农民法制意识的增强,以土地为中心的农民维权问题愈演愈烈。在这一背景下,本文关注农村中因征地引起的农民抗争问题,延续以往将农民作为弱势群体进行抗争的研究脉络,在深入研究以往关于农民抗争的三个解释框架的基础上,通过对新时代农民抗争方式及影响因素的分析,突出了农民作为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社会空间的狭小。
本文结合黑龙江省JD县J村征地中农民抗争的个案,通过对农民抗争过程的描述和分析,即通过对农民抗争形式——集体拒签、直接抵抗、反复上访、哭闹等的分析,突出了农民利益表达途径的局限性。本文对影响农民抗争手段选择的因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从农民自身力量薄弱、制度环境限制、资源占有的局限性三个方面展现了农民利益表达社会空间的狭小,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政府和农民应在和谐的互动中构建有序利益表达机制的观点。
本文选取了由征地问题引发的农民抗争这一主题,以东北农村的农民抗争事件为个案,突出了地域差异对农民抗争事件所产生的不同影响。通过对新时代农民抗争维权个案的研究,本文认为斯科特提出的作为弱者的武器的“日常抵抗”已经不适用于新时期的农民,新时期的农民的斗争形势已经变得直接和公开化。李连江、欧博文和于建嵘教授的“依法抗争”和“以法抗争”两个解释框架中的“法”也无法完全解释农民抗争的某些问题,农民抗争所利用的法律武器是主观上自己所理解的法,而非完全意义上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对农民抗争理论的发展和补充。